记者 顾 敏
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财政资金,是为兑现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而设立。然而,少数党员干部将“黑手”伸向本该惠及企业的专项财政资金,利用手中职权谋私贪腐。近年来,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惠企资金领域腐败案件,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打通惠企政策“中梗阻”,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南京天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没有任何实质经营活动,也没有做过任何软件类业务的“空壳公司”。然而,就是这样的“企业”,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园区软件产业部部长陈某某的一系列“运作”后,竟成功申报雨花台区成长型软件资金并获得30万元奖励,而陈某某就是这家公司的幕后老板之一。
在陈某某手握政府专项补贴资金申报权力的近10年间,不论企业规模大小、是否上市,凡是想申报政府项目扶持资金,都要经过其审核把关。逢年过节,一些企业都会准备购物卡作为“节礼”送给陈某某,累积下来达数十万元。而成功申报政府项目扶持资金的企业,会送给陈某某数万元不等的“感谢费”。经查,陈某某利用手中职权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并大肆收受贿赂,各类违纪违法款达625万元,涉案企业高达49家,关联企业近百家。
雨花台区每年都会在全区软件企业里评选出10家领军型企业、20家成长型企业和30家小微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补贴。专项资金“僧多粥少”,本该都用在“刀刃”上,而陈某某徇私弄权“看人下菜”。对于“懂事”的企业,陈某某就在项目申报方向、申报资料上给予认真把关指导;对于不熟悉的企业,则会向企业故意提出一些问题,并暗示企业要适时打点。每年哪些企业能获得50万元档次,陈某某都会在心里一一排序,今年关系户企业申请了领军型补贴,明年就换成拿成长型补贴,后年再让其以子公司的项目继续申请补贴,“完美”规避了资金申报的条件限制。“企业拿到钱后,通常按照10%—30%的比例给陈某某回扣,这成了陈某某与一些企业老板之间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办案人员介绍。陈某某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目前,该案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陈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南京市查处的政府专项补贴资金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分析发现,少数腐败分子向政府专项补贴资金“伸手”,主要有两种“套路”:利用申报、拨付有关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职务便利,监守自盗、虚报冒领,套取私分国家财政资金,或者内外勾结、操纵评审,帮助关系户企业获取专项资金,进而从中收受贿赂。
“手握资金分配权或项目评审权,却把政府惠企资金项目当成‘摇钱树’,不仅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整治惠企资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政府专项补贴资金为切入口,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通过信访、审计、巡察等渠道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重点核查惠企政策落实敷衍塞责、拖延不办甚至变通执行,税费减免执行不到位、申办过程中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纪巡审”共同发力,让惠企资金领域腐败无处遁形。南京市委巡察发现,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的专项资金类别和项目繁多,而论证、申报、审查、跟踪和验收等环节的相关管理细则不完善且存在廉政风险,巡察组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哨兵”作用,梳理有关单位近3年来发放的上百个类别、3700多个项目资金,通过到企业现场走访核查、运用大数据分析比对等方式核查惠企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人员、有关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精准“画像”。对照市纪委监委编印的监督工作指导性范例,各板块纪检监察机关调阅历年税收、社保缴费、来信来访等“一企一档”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分析锁定存疑企业,上下联动深挖细查惠企资金领域不符合条件“乱享受”、符合条件“未享受”以及虚设巧立“空壳公司”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近年来,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严肃查处了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影子公司”骗取专项资金,利用中介人员“白手套”搞利益输送,或者借项目申报评审之机“雁过拔毛”等多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南京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权力寻租不归路》,面向全市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000余场,受众逾10万人次。
“贪腐人员所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完善,对关键岗位权力失管失控,是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原因。堵上权力寻租的‘暗窗’,关键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南京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督、查、改一体推进,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反馈专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情况,督促案发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强化流程监管,为惠企资金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
在南京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南京市工信局修订完善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资金项目的全流程监督检查,将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取消其申报资格。同时,推动建设监管平台,实现对惠企资金项目申报权力运行的同步监督、动态监控、全程留痕,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