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聚焦大局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司法保护体系
以公正司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中国江苏网讯 仅有几毫米大小的RISC-V处理器芯片,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南京沁恒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重点研发的产品。作为全球首家将自主研发的RISC-V处理器应用于芯片MCU中的公司,眼下沁恒微电子正朝着破解“卡脖子”难题发起新一轮冲锋——与多家知名高校、企业携手打造全球RISC-V处理器生态。
沁恒微电子敢于冲锋的底气,离不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力“撑腰”。从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到出台助企纾困20条措施,从善意文明执行到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救治功能,全省法院聚焦中心大局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司法保护体系,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最严格知产保护,让企业愿创新敢创新
谈及公司曾遭遇的“盗版之痛”,沁恒微电子公司副总经理宋海瑞仍心有余悸,“投了几千万元、工程师研发多年的成果,被别人用几个月就抄袭完了。”
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应用于导航仪、扫码枪等领域的芯片曾备受客户欢迎,市场占有率高达80%。但某公司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反向破解这款芯片,并委托第三方公司生产,先后销售仿冒芯片830余万个,非法经营数额达730余万元,并直接导致沁恒微电子的市场份额跌了近三成。“更致命的是,不明真相的客户在使用仿冒芯片出现问题后,找到我们更换芯片,导致沁恒品牌严重受损。”宋海瑞说。
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一审依法对仿冒公司判处罚金400万元,对该公司的许某、陶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2个月,并处罚金,没收扣押在案的侵权产品芯片。南京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该案的判决,传递了我省法院最严格保护集成电路等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价值导向。“要强化全链条保护,依法促进科技创新,尤其是原始创新,助力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新要求,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努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说。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创新保驾护航,早在2018年,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9年,制定《关于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连续两年载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去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其中也提到江苏法院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显著。
6月9日,无锡、徐州知识产权法庭揭牌成立。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6万件,发布典型案例10件,2个案件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5个案件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以最严厉手段打击恶意抢注、仿冒搭车、重复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我省法院在近200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在涉“盼盼”防盗门商标侵权案中,省法院针对以侵权为业、经营规模巨大的侵权行为,确定4倍的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1亿元。
善意文明执行,
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手持订单金额过亿元,扬州市某锅炉行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却因一场纠纷险些陷入经营困境。
2017年,该锅炉公司租用某船厂1万多平方米的厂房进行生产,租赁期10年。但才过了两年,船厂就因生产车间过度改造起诉解除租赁合同,并获法院支持。去年5月底,船厂向扬州市江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立即腾空厂房。但此时的锅炉公司年生产总值约3亿元,员工400多人,在手订单23个,合同金额高达1亿多元。公司负责人介绍,这些订单来自全国各地,大部分是政府集中供暖项目。“如果现在搬出去,不仅公司不能按时交货,要承担巨额违约金,还会影响一些地区的群众过冬。”
既不能让一纸判决“打白条”,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又不能机械执行,影响锅炉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江阴法院执行法官刘江龙和同事与双方当事人分别单独谈话,通过府院联动协调解决企业在手订单处理、搬迁时间、搬迁新厂房等核心难题。经过10余轮反复磋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6月27日,锅炉公司腾空了原有厂房并恢复原状,案件顺利执结。
该案的顺利执结,正是我省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的生动实践。全省法院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在不损害申请人利益前提下,坚持能活封的不死封,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开展电子查封、保全。近年来,全省法院“活封活扣”财产41.3亿元,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良好的信用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与核心。3月底以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在全省有序推进。全省法院将4.2万余家企业纳入治理范围,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目前,全省法院通过促成执行和解、执行转破产等措施,将其中2万多家企业退出失信名单,并及时为7680家已履行义务的企业修复信用。
发挥救治功能,
334家困境企业重获新生
短短7个月内,注册在南京、连续多年中标境内外重点展会的江苏某会展公司从“濒死”走向“新生”。
该会展公司2001年成立,位列省商务厅公布的11家展会资质服务供应商名录。受疫情影响,公司自2020年起经营陷入困境。公司负责人介绍,当时手里尚有6个未完成的境外展会项目,共计服务60余家客户,大部分客户已全额支付展位费,公司也将相关费用支付给境外展会主办方,但合同一直无法履行,客户的退款要求也难以实现。去年初,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向南京破产法庭提出破产申请。
南京破产法庭经测算发现,如果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大部分参展商后续将无法参展,也无法申报财政补贴,债权清偿率仅有31.32%。经调查,大部分付款企业仍有继续参展需求,破产管理人和企业在法院指导下,经反复修改拟定破产和解方案,在表决会议上获全票通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有三种形式,分别为清算、重整、和解。事实上,只有破产清算才是宣告企业“死亡”,其余两种方式致力于挽救企业,实现“向死而生”。我省法院坚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加强预重整、重整、和解制度运用,近3年帮助334家困境企业重获新生。
通过发挥破产审判功能,近3年我省法院累计化解不良债权5913.7亿元,安置职工12.9万人,盘活土地房产1.2亿平方米。
常州美林江南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近600亩土地开发权的民营房地产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停工,负债近50亿元。常州市新北区法院依申请裁定受理美林公司破产清算案后,与当地政府成立项目协调小组,依法推进项目复工复建,在案件受理1年内完成26万多平方米房屋复工建设及交付,解决了近1000户购房人生存居住及近200名职工再就业问题。破产清算过程中,由于美林公司尚有可供偿债的土地等存量资产,法院裁定美林公司从破产清算转入重整。重整计划批准仅半年,债务人经营状况向好,新开工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已清偿债权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