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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百年·江苏组工那些事|南京“1+3”制度体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021-04-08 19:24:00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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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如何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风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南京市立足实际主动谋划,展开了一系列探索实践。

推动担当作为,首要治理“为官不为”。2015年,南京市出台《防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明确3大类16种追责情形,全面治理能力不足不会为、动力不足不愿为、担当不足不敢为、形式主义虚作为等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举立即引发干部的强烈反响,“干实事的多了,混日子的少了,太平官当不下去了。”一名基层干部如是说。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与探索,2016年,南京市委组织部深入调研,形成《干部“为官不为”问题调查分析与防治路径研究》调研成果。

2018年省委“三项机制”出台,同年8月南京市跟进出台以《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制定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容错纠错3个实施办法。所辖各区、各单位也相继细化举措,雨花台区每年在产业、城建、稳定和社会事业等4个条线,分类评选表彰“攻坚之星”;玄武区把谈心谈话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纳入制度体系;栖霞区编印典型案例并作宣传推介......通过市委示范、层层带动,全市逐步形成崇尚实干、加油鼓劲、带动担当的激励体系。

加强正向激励,是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一剂妙方。“85”后的高淳区砖墙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李求超,挂职西藏墨竹工卡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两年来,克服高海拔缺氧困难,将油菜种植作为当地产业突破口,带动4000余名种植户实现增收,在援藏脱贫攻坚中取得突出成效,今年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长期以来,干部“能下”是难点。南京市重点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适用情形、方法程序等进行完善,为准确认定、组织调整提供依据。某区一名区管干部,因工作担当不足、指导不力,造成分管工作在全市排名垫底,在组织提醒、批评教育后仍无明显起色,经区委研究决定免去现职。在该“下”即“下”、坚决调整的同时,市委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注重“下”的后续管理,防止简单“一下了之”。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能够正确对待组织处理,一如既往投入工作,分管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干部群众认可,处分影响期满后,经区委考察研究后得到进一步使用。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的出台,使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广泛共识,有为才有位、有位更须作为的导向更加鲜明。

一个个生动的事例表明,南京市“1+3”制度体系释放正向激励强烈信号,营造对标找差、创新实干的浓厚氛围,有效激发广大干部积极担当、奋发有为。近年来,南京GDP总量、地方性财政收入等多项重要指标增速领跑全省,经济规模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进入全国十强,连续三年位列全省设区市综合考核第一等次,扛起了“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省会担当。

(泽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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