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留置46天,采取9项调查措施,内审组讯问被调查人40余次,外调组询问相关证人110余人次,调取证据20余份,鉴定签名笔迹208个,查实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办案组形成调查卷宗19卷,包括谈话笔录、讯问笔录60余份,证人询问笔录150余份,账目资料等书证10余册,司法鉴定意见10本,以及审理卷宗20余卷。这一组数据,勾勒出江苏首例县级留置案办结的全过程。4月1日,连云港市纪委、市监委披露案件办理详情。
今年1月初,连云港海州区监委成立后,王伟主动来到海州区纪委监委交代问题,自述其在担任建宁小学办公室主任兼学校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工程发票、虚列专家指导费、模仿有关人员签字等方式套取大量财政资金用于个人开支的问题。1月29日,经连云港市监委批准,海州区监委决定对王伟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期限2个月。
由于该案是全省县级第一例留置案件,没有成例可循,也没有现成的办案流程和文书,办案组开展每一步工作都充分讨论,及时将办案遇到的问题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汇报,稳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在讯问过程中,需要告知被调查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并没有相应的具体文书规范。办案组经过一宿讨论,制作《被调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为了完善证据,对涉及王伟模仿签字的财务凭证需进行笔迹鉴定。在赴市检察院技术部门专题会办后,明确海州区监委可以通过市监委转委托市检察院进行鉴定。办案人员用了3天时间,梳理出涉及王伟模仿签字的票据133张,涉及模仿10个人的签名共计208个签名字迹。目前,所有鉴定意见均已出具并告知王伟本人,并作为证据随案移送检察机关。
在办案过程中,海州区监委还创制、完善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执行留置措施函、告知检察机关函以及认定被调查人从轻、减轻情节请示等各种呈批单、函、请示,多达十几种文书,修改完善搜查证,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确保采取留置措施全过程严肃、规范。
3月15日,王伟涉嫌贪污犯罪案由海州区监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前,经海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伟开除党籍处分;经区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伟开除公职处分。至此,我省首例县级留置案顺利办结。
(黄伟 兆龙 孟瑞 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