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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

来源:人民网   作者:姚雪青   2017-11-29 16:47:00

  人民网南京11月29日电(记者 姚雪青)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获悉,为切实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经过前期调研和准备,该院将采用“3+2”的模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进行公开,“3”即对全省民行条线重要工作、办案情况分析、个案办理等三方面的信息予以重点公开;“2”即除传统的发送文书、普通平面媒体之外,通过网络及短信平台两种新的方式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在内容上,江苏省检察院及时对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条线开展的各类专项监督活动、调研活动、司法服务活动等职责履行情况以及队伍建设情况等重要工作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同时,每季度总结分析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各类民行检察专项业务工作,形成各种综合性的办案工作信息如案件态势分析、案件领域分析、案件监督情况分析等进行发布;此外,对于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或者涉及公益诉讼案件、保护弱势群体私益的支持起诉案件、虚假诉讼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将在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办理的相关情况及法律文书。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依当事人申请受理的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该院将主动通过短信平台等方式向当事人推送案件办理信息。并计划建立更加便捷的民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供案件当事人查询检察机关民行案件的受理时间、检察机关案号、承办部门、承办人、办理状态、结案时间、处理结果等案件办理中的重要信息。

  据介绍,此次民行检察信息公开的新方式包括案件信息短信推送和江苏检察网“网上检察院”中的民行版块。案件信息推送是通过省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获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相关案件信息和当事人信息,在民行部门的受理、分案、审查、结案等流程节点主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当事人可及时获知其案件的民行收案时间、承办检察官姓名、中止审查时间和结案处理情况。“网上检察院”中的民行版块包括“工作职能”、“办案流程”、“综合信息发布”、“重要案件发布”、“法律法规”及“留言”功能。通过以上版块,将民行部门的检察职能、办案流程、重要工作信息及重要案件信息予以公开,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其职能运行情况,群众也可以利用上述民行版块中的“留言”功能进行法律咨询或者对民行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根据已经公开的信息,今年1至10月,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740件。在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中,提出抗诉88件,抗诉案件改变率9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2件,法院已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7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948件;终结审查197件。在民事行政诉讼执行监督中,发出执行检察建议844件,法院已采纳550件。在审判人员审判程序违法监督中,发出检察建议378件,法院已采纳234件,移送可能涉嫌犯罪线索1件。此外,今年1至6月公益诉讼试点期间江苏共办理民事行政诉前程序案件247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34件;7月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后,新立案341件,其中已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16件,提起公益诉讼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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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