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浙江和山东枣庄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信长星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主持会议,副主任曲福田、周广智、张宝娟和秘书长陈建刚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结合点,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法定职权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实绩实效彰显人大作为。要把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与省委14号文件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实现新发展。
会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国家立法、地方立法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把握立法规律、丰富立法形式,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不断完善与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确保地方立法更好顺应时代要求、反映群众意愿、体现地方特色、服务工作大局。
会议指出,建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监督特别是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大部署。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把握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审查监督能力,努力实现人大监督政府债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审定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