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特质决定功效,特质决定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质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此,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进一步阐述,主要有三点:其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从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作的进一步阐发。其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从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核心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作的进一步阐发。其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就是依法治理,这是从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作的进一步阐发。由此,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贯通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并将这三者有机统一于一体的重要制度载体。通过这个制度载体,能够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的共同行动,能够最广泛、最真实、最有效地代表人民利益,能够通过制定宪法法律来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能够保证国家集中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对这个“重要制度载体”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认识。其一,从高度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其二,从宽度看。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我国人民民主的主渠道,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其三,从深度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政权组织形式,把人民民主贯彻到从中央到基层的每一个层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这两句话结合起来就会形成一个共识,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核心是人民,本质是民主,特点和优势是全过程。全过程体现在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这“三个全”就是我们各级人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重要制度保障的主要着力点。
第一,把握全链条,在人大工作中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好贯通起来。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一是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人人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利,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选举结果符合广大人民心愿。二是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协商。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中。三是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使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建立在广泛征求、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之上,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四是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完善人民通过法定途径、形式、程序参与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制度机制,保证人民有序有效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五是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监督。采取“开门监督”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人大监督,通过人大监督保证国家机构按照人民的意志运转,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
第二,立足全方位,在人大的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工作中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体现出来。人大工作以项目为抓手,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工作都是围绕一个个具体项目展开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具体落实到项目的确定、项目的推进、项目的办结和项目的检验等各方面、各环节。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照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努力做到四点:其一,项目安排为了人民。坚持为人民立项,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首先体现在立项这个环节上。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法治问题优选项目,有针对性地强化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保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法治供给。健全立项民意征集机制和项目遴选论证机制,开展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科学制定项目计划和项目规划,在人大重点工作的源头上充分发扬民主。其二,项目推进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作用,汇集民智民力推动人大项目有效实施。比如立法工作,既要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公布法规草案等征求各方面意见,通过建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其“民意直通车”作用,不断丰富和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又要完善人大代表直接参与立法的制度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列席常委会会议,将特别重大事项法规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立法主体作用;还要健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法规项目、重要法规审议前解读等制度,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程、深度参与立法工作,更好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比如监督工作,既要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建立在了解民情民意民愿、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又要扩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监督全过程的参与,一同调研、一同讨论、一同审议、一同反馈,更加充分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力;还要建立健全“街道议政会”等制度规范,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使人大监督工作在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体现人民的意志。比如行使决定权,既要围绕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围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作出相关决定决议,又要认真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还要探索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等创新做法,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广度和深度。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职尽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和生动实践,代表工作与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深度融合、有机结合,人大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有了强劲动能、鲜活内涵和重要保障。其三,项目成果惠及人民。通过项目实施,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彰显,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成为现实的生动写照;通过项目实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力维护,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通过项目实施,形成让人民群众长期稳定受益的制度成果,科学合理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整体利益和特殊群体利益关系,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其四,项目评判交给人民。自觉接受人民评判。对人大工作,人民最有发言权;人大工作做得怎么样,人民群众最有评判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就要把评判权交给人民。切实保障人民评判。公开是人民群众监督评判的前提和基础。过程要公开,结果也要公开;不仅应公开尽公开,而且当及时应及时,让人民群众能监督、好评判。真正尊重人民评判。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人民群众提出的评判意见,该修正的修正,该改进的改进,该完善的完善,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第三,着眼全覆盖,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把各级人大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发挥出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在视察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系统阐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这充分表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肩负重大使命,承担重大责任。面是由长度、宽度决定的,全覆盖取决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这里讲的纵向就是各级人大,横向就是各级人大所在区域的各方面。着眼全覆盖,既要着力于纵向,通过以上率下、以下促上,使各级人大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模范践行者,成为推动民主全覆盖的中坚骨干力量;又要着力于横向,发挥各级人大横向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本行政区域各方面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共同推进、共同发展、共同完善的良好局面。从而在纵横联动中,推进国家机关选举、村(居)委会选举、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广泛深入开展,由人民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行使权力;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推进国家政权机关和其他组织“开门问策”成为常态,使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决策、重要举措、重要部署;推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参与城乡社区民主管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社会组织民主管理,让人民的事人民管,人民的事人民办;推进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管齐下、协同发力,把监督延伸到每个领域、每个角落,让公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论断,既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政治建设的本质要求,科学回答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一重大命题,又深刻揭示了以西方为中心、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以“代议民主”为基本制度特征的自由民主的虚伪,拨开了笼罩在民主这一全人类共同价值上的思想迷雾,开辟了人类社会民主发展的新境界,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回望过去,历史留下了各级人大探索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足迹;立足当下,时代赋予各级人大推进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的责任使命;面向未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各级人大任重道远。
——本文节选自《人民与权力》第11期杂志“本刊特稿”栏目,全文请见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