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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原副书记卢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04-28 16:15:00  来源:连云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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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连云港市委批准,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对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原副书记卢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平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职务提拔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卢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卢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卢平简历

卢平,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江苏连云港人,研究生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至2012年1月,历任连云港市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连云港市委组织部研究室科员、副主任、组织处副处长,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社区工委组宣处副处长、主任科员、处长,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处长;2012年1月任连云港市原海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4年1月任连云港市原海州区委常委;2014年2月任连云港市原海州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2014年4月任连云港市原海州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党组副书记;2014年7月任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6年5月任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2016年6月任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党组副书记;2019年2月任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副书记;2021年3月被免职。2021年4月辞去连云港市赣榆区第一届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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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缪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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