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2日讯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发现了一批“小化工”背后的官商勾结行为,严肃处理了一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1日,省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
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宫春晖接受特定关系人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向辖区内化工企业推销污水处理药剂、尾气检测设备等,涉嫌收受贿赂40余万元,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今年9月,宫春晖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新时代绝缘制品厂使用丙酮等危化品的生产车间与民宅相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靖江市斜桥镇新木村管理服务站副站长丁磊作为新木村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问题排查上报负责人,明知该企业存在问题必须上报,但因其父是该企业法人代表,便通过模仿村书记签字、私盖公章等方式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报。今年10月,丁磊被立案审查。
昌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偷排废酸水,被行政处罚并刑事立案。因妻姐为该公司股东,沭阳县茆圩乡原党委书记史建军利用职务便利,不仅包庇纵容该企业违法生产,而且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该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今年10月,史建军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顾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