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胥家鸣(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胥家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胥家鸣利用担任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服务中心主任、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