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24日讯(通讯员 省检 记者 冒群)记者昨日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常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范建国(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由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范建国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建国利用担任常熟东南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常熟市辛庄镇党委书记、常熟市副市长、常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