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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丨莫名其妙的巨债,从哪里来?
2024-04-11 14:07: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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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企业450万工程款被冻结

100余名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

如何让民营企业从困境中回归正轨

破解“刑民交叉”公司的“死局”?

近日,最高检发布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办理的谢某与王某华、泰州市甲钢结构公司保证合同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该案中,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大额工程款被冻结、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的紧迫情形下,依职权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迅速查清虚假诉讼事实并作出监督决定,使得企业从困境中回归正常经营。

借款人逃跑

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

王志开了一个钢结构厂,建筑面积近15000平方米,产品主要用于建筑行业,工厂有100余名工人,大部分是附近乡镇的农民工。刘新在当地开了一家花鸟市场,有1000多平米的大棚,他二人平时也互相熟悉。

2014年8月,刘新向谢军借了200万元,王志为其做了担保,但是借款后一个月就联系不上刘新了。

王志一开始不相信刘新会逃跑,但刘新关机的电话、花鸟市场早已抵押的消息、因欠巨额赌债已跑到缅甸的传闻,都让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2014年10月29日王志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告谢军,案由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刘新、王志。王志并没放在心上,也没有出庭,因为他认为自己不认识谢军,也没有拿钱,最后肯定还是借款人刘新还钱。然而,审理过程中,谢军撤回了对刘新的起诉,被告人只剩下王志一人,法院缺席判决了此案,王志偿还200万元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出借人许诺

担保人拉自家公司“下水”

三个月后,谢军申请了强制执行王志的财产,这次王志主动去了法院。无论王志如何解释都成了徒劳,借款合同上有他的签字、判决书上明确了他的还款责任,王志不得不承担作为担保人的责任。

“你可以先还一部分,再用你的公司作执行担保,我们这次执行就终结,剩余的等刘新回来还嘛。”谢军第一次和王志正面对话。王志很感激谢军的体谅,他的公司虽然规模不小,但总体还是家庭经营模式,他一人说了算,于是当场写了《担保承诺书》,他的公司也成为了这笔债务的担保人。后来的一年内,王志陆续向谢军偿还了50余万元,谢军也没有再催要,王志以为这件事就算了结了。

申请执行人变更

债务莫名滚到400万

时隔两年多,2020年12月24日王志突然发现自己公司在其它公司的450万元工程款被法院冻结了,时逢年底,工人们都等着发工资回家过年,王志急得团团转。

王志赶紧与法院联系,法院告知,毛东申请变更了原来的申请执行人谢军。“毛东”是谁?王志一头雾水。

毛东申请恢复执行剩余款项,由于离借款时间已有6年多,本息算下来已有400万元左右,所以法院冻结了450万元的工程款。

王志到法院查询申请执行的依据,发现2019年6月毛东和易连起诉谢军,要求偿还160万元本金、利息。诉讼中,三人均陈述,谢军借给刘新的200万元,实际谢军仅出资40万元,另外毛东出资60万元、易连出资100万元,三人达成调解协议,谢军4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王志已偿还,剩余的执行款均由毛东主张权利。调解书生效后,毛东便申请恢复执行并强制执行王志的公司财产。

担保人举报

公司仍在破产边缘

“他们是一伙的,联合起来诓我一个人!”王东愤怒地向法院、向公安举报。法院将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并中止执行,2021年1月9日公安机关以刘新等人诈骗立案。

王志靠着自己多年的信用,又借了一些钱发放了部分工资,仓促、拮据、不安地度过了新年。过完年,王志询问公安机关办案进展,告知由于刘新逃至国外,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谢军、毛东、易连三人构成犯罪,案件仍然在侦查过程中。王志询问法院450万元工程款冻结的处理情况,被告知如果不能证明谢军、毛东、易连构成犯罪,民事案件还是要继续执行。

再发不出工资,公司就要破产了!

检察官调查

还原虚假诉讼真相

2021年4月18日上午,王志在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12309大厅抽泣,“为什么还要执行,工人工资怎么发,我忙了一辈子的企业要完了!”检察官潘瑶接待了王志。检察官分析,虽然看似执行问题,但是本案的症结仍然是谢军与王志以及谢军与毛东、易连的两次诉讼,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

检察官走访企业了解情况

检察官自行调取了所有涉案银行流水、本票存单,发现200万元的借款系分两次打卡,其中有80万元系循环打卡,即200万元的借款实际只支付了120万元。检察官了解到,三人中只有毛东有正当的职业,而他也是易连的表弟,因此,检察官从最易突破的毛东入手。在检察官的证据及释法说理下,易连很快陈述了实际借款仅有120万元的事实,并且主动陈述他借给刘新的60万元中,其实有50万元刘新又还给了他,用于偿还之前的借款,而法律明确规定“以新贷还旧贷”担保人不明知的,不承担担保责任。

固定了毛东的言辞证据后,检察官分别对在广东、上海的谢军、易连进行了调查,三人均陈述了确实有部分借款系虚假打款的事实。2021年5月25日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针对2起虚假诉讼,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同时,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将调查、再审检察建议的情况抄告法院执行局,建议解除部分查封措施。同年6月11日,法院执行局解封了冻结的380万元工程款,王志立即发放了工人工资。

2022年5月9日,经两级法院裁判撤销了原审判决,长达八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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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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