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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头听证解了邻里纠纷……
2023-11-27 13:54: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作者:林俊 朱敏 孙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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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

积极创新听证形式

将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五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其中,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窦某某刑事控告检察听证案入选。

“确实是我们遇事不够冷静,有些冲动了,今后我们两家人一定要和谐共处。”在扬州市广陵区某镇,一起因琐事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检察官的努力下终于达成了调解。

事情要从2022年9月说起。

村民老窦和老张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在纠缠中双方均摔倒在地,导致老窦左侧前肋骨、左侧腓骨中段骨折。经法医鉴定,上述两处身体受伤部位均构成轻伤二级。

公安机关于2022年10月立案,审查后认为老张故意伤害老窦的证据不足,遂于2023年2月撤销此案。

2023年3月,老窦委托家人向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根据该院院领导带头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机制,顾勇检察长主动包案办理该案。

在详细查阅卷宗,并与老窦一方多次沟通后,顾勇发现,其实老窦和老张是同村邻居,平日里时常有摩擦,邻里关系紧张,这让老窦的心里一直留着个疙瘩。

检察官接访当事人

“我们不能简单照搬法条,就案办案,而是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既解案件‘法结’,又化群众‘心结’。”

于是,顾勇带着办案组检察官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并与村委会工作人员联系,依托村委会的力量,积极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口。

检察官就该案实地走访当事人

“您二位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都上了年纪,身体也都不太好,何苦要走到上法庭这一步呢,如果能放下恩怨多好啊!”

走访中,检察人员认真听取二人想法,耐心细致地劝导,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一次次上门劝说、一个个问题疏导,逐渐消融了老窦和老张之间的积怨。

广陵区检察院赴该村村委会举行公开听证会

考虑到老窦年事已高,身体尚未完全恢复,该案又是邻里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具有一定典型性。该院便决定把该案的公开听证会“搬”到村委会进行,并邀请代表委员、各村民调主任、治保主任、网格员及群众代表30余人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全面介绍案情,充分阐述了拟作维持撤案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详细进行说明。最终,在检察官和听证员的见证下,老张向老窦一次性支付医疗费等共计一万五千元,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老窦一方出具了谅解书。

至此,一场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民调主任小刘说:“检察院的上门听证是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为我们基层组织解决邻里纠纷、化解矛盾提供了很好的示范样本。”

检察官走访时还发现,老窦以务农为生,受伤后无生活来源,且卧病休息需要他人照顾。该院综合考虑老窦所受侵害现状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于2023年5月18日对其进行了司法救助。

这起案件的办理,是该院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的一个缩影,也是该院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求的具体行动。

据了解,该院坚持以“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为有力抓手,通过与村、社区纠纷联调、困难联扶、数据联享,有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真正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2020年以来,该院共接待处理各类信访矛盾400余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50余件。(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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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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