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噪声污染治理检察公益诉讼案听证会在徐州睢宁举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噪声污染治理专案组组长石时态主持听证会。这次听证会是石时态检察长主办的噪声污染治理检察公益诉讼案的一个重要环节。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技术专家、法律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及群众代表组成,并邀请了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领导及中国声谷防治噪声技术专家参加。省公安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听证会。各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以噪声污染治理专案分组组长的身份参加本次听证会。
本次听证旨在检验专案推进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效果,并聚焦噪声污染监管部门职责划分问题。
听证会开始后,石时态宣布听证参加人名单,介绍噪声污染专案办理背景及推进情况。专案组副组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噪声污染治理专案总体情况,徐州、无锡、扬州、连云港等4个办案分组组长分别介绍本分组噪声污染专案办理情况。
随后,省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中国声谷技术专家,围绕提升噪声污染治理水平提出思路举措;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围绕明确监管部门职责这一听证主题,介绍情况、发表意见。
在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听证员围绕本次听证主题向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分别提问,并进行闭门讨论、评议。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兴友作为听证员代表发表了具体评议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噪声污染治理检察公益诉讼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选题精准、深得民心。相关行政机关为完善噪声污染防治体系、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水平,作出了积极努力。作为执法基础的“部门职责划分”这项工作,还需要加快推进。听证员从加快完善法治保障、完善机制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科技赋能治理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希望各设区市在年内完成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划定工作,为行政执法提供明确依据。
在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领导发表意见后,石时态作听证总结,结合听证情况,谈了三点意见。一是建议市、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指定监管部门的职责。噪声污染监管部门指定是法律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具有现实紧迫性。建议各设区市政府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年底前完成噪声污染监管部门指定工作。二是建议省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噪声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建议省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主动担责,积极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做好汇报、沟通,推动尽快完成监管部门职责划分工作,为有效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创造条件。三是勇于创新、敢于实践,以走在前、做示范的果敢担当推动工作落实。全省检察机关要通过办理系列公益诉讼案件,会同有关政府部门结合各地实际进行探索总结,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为美丽江苏建设作出各自的积极贡献。
据介绍,根据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数据统计,2020年至2022年,噪声污染投诉数量连续三年占全省环境投诉第一位。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省检察院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并于2023年3月29日对噪声污染治理问题进行公益诉讼立案,由石时态检察长作为专案组组长、案件主办检察官。各设区市检察院成立专案分组,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分组组长,三级院一体化办案。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噪声污染公益诉讼案件527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
文字:张睿
图片: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