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省机关作风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盐城市委市政府《盐城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落实省、市检察院党组关于护航民企工作部署要求,锚定“走在前、争第一”工作目标,推动护航民企工作固强补弱、提质增效,3月29日,盐城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工作推进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冰出席会议并就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
葛冰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护航民企工作的重要性。护航民企工作是落实上级要求,依法能动履职的检察责任,要充分发挥检察主导作用,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水平。护航民企工作是立足发展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政治和法律责任,要切实抓好护航民企工作,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真正做到有为有位。
葛冰强调,要持续深化理念引领,落细落实护航民企各项工作举措。推动从个案个体保护向类案群体保护转变,以护企之心、护企之策、护企之力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不断扩大改革试点惠企利国的影响力。要统筹运用“四大检察”履职手段推动刑事一元化保护向“四大检察”联动多元保护转变,推动从“坐堂办案”向走进企业助力诉源治理转变,推动源头治理,促进标本兼治。
葛冰要求,要聚焦“争先进、创品牌”,推动护航民企工作提质增效。要在亮点打造上持续用力,大力培育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推动护航民企工作“争先创优”。要切实用好“一院一品”工程建设、亮点项目观摩等载体,总结经验做法,造浓良好舆论氛围,传递盐城护企声音。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海龙主持会议并通报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工作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对2023年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会上,市检察院护航民企工作专班负责同志对办理涉企合规案件规范性文件、护航民企工作考核细则以及办案中的问题集中解读、释疑;东台、射阳、滨海、阜宁4家基层检察院就护航民企工作作交流发言。
市检察院护航民企专班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各县(市、区)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和经济犯罪检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