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部分业务区里就能办
不用专门跑市社保中心了
工伤保险部分业务区里就能办
市区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区划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南京市 水西门大街73号二楼 84713453(待遇申报科)
84713457(待遇审核科)
鼓楼区 虎踞路49号 83200820
玄武区 珠江路275号 83369104
秦淮区 中华路505号 52852015
建邺区 嵩山路18号 86468868
86468869
雨花台区 雨花东路1号 52883440
栖霞区 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 85391375
经济技术开发区 兴智路10号一楼人社服务大厅 85775012
85775013
江北新区 新技术开发区丽景路2号 58466250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1月15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社保中心获悉,以往,工伤保险业务集中在南京市社保中心办理。为向广大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自2018年1月1日起,南京市将工伤保险部分经办业务前移至区。在区(新五区除外,下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可至参保所在区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各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主要承办各项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医疗、伤残、工亡待遇等)的受理、初审、复核工作。需要提醒的是:
●1月1日—2月28日为市、区并行受理的过渡期,3月1日起市、区将按规定的经办范围受理业务。
●工伤康复和职业病住院及工伤人员转诊、转院、异地就医、供养、辅助器具配置等项目审批,以及全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和联网费用结算审核工作,仍在市级工伤经办机构办理。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经办范围、经办权限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