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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仍连发4个月

来源:现代快报   2017-07-12 07:04:00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7月3日至8月3日,全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以及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江苏今年高温费暂没有调整意向,标准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发放夏季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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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