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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语常听丨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11-29 15:2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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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带您一同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听习语

  1、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2018年3月1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上进行宪法宣誓

  2、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2016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3、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报告

  4、我们要继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2019年9月30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招待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5、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2018年3月10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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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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