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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出政策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2021-09-19 09:02:00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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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条扶持措施为我们送来了‘东风’,‘容缺预审’打通了项目开工绿色通道,又可以甩开膀子大干一场了。” 靖江市东兴镇旺稼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盛联华激动地表示。

靖江市近日出台《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政策》,从财税、审批、土地、金融、人才、激励等7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以真金白银投入、真心实意支持,全力打通堵点、破解痛点,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在财税及审批扶持方面,靖江新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发展生产型、服务型及资源开发型等项目,对其领办创办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五年内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用于奖补村集体经济发展,市财政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性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合作社办理项目明确中介费最高限价标准,减免行政收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现“拿地即开工”。

在土地政策上,靖江在年度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予以倾斜,比例不低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3%,用于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可以不通过征地方式,直接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对盘活利用的集体资产资源,达到亩均税收标准,奖励同等面积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

在金融扶持方面,引导银行机构针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需求和特点,积极开展“首贷”、无还本续贷业务,鼓励增设普惠金融服务窗口,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推动规范经营管理。此外,农村合作社还享受水、电、燃气相关价格优惠。

与此同时,为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干事创业,靖江明确支持乡镇聘用本土企业能人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或挂职副书记,符合引进人才标准的,及时兑现“马州英才卡”各类奖励和补贴。对合作社运行质态良好,且年度经营性净收益排名靠前的村,进行经济奖励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完成年度经济发展任务的合作社,拿出一定比例的年度经营性净收益奖励给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靖江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陶德喜表示,“我们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过程,推动镇村两级党组织坚决扛起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政治责任,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一村一策’跑出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加速度’。”

通讯员 宋武斌 张璐 交汇点记者 顾介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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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中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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