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兴市再获“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称号,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五年内3次获国务院表彰、5次获省级表彰。 自然资源是发展之基、生态之源、民生之本。泰兴市认真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核心职责,聚焦重点工作,饱蘸生态笔墨,深挖要素潜力,绘就秀美画卷。
保护优先规范资源利用秩序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泰兴市刚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年度自然资源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街道)“一把手”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扎实推进林业绿化工作,林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正式启用,在江苏省首推“林长+检察长”机制,林木、林地、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进一步加强。6月份,泰兴市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顺利通过省级终验。 有序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明确土地整治工作目标,通过提高项目实施补助标准和奖励资金,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实施项目的积极性。目前,泰兴市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入库103个项目,规划新增耕地面积2478亩,已完成项目入库工作。
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一方面,全力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在日常巡查监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慧眼守土”平台和实时监管APP,及时发现、快速制止、迅速处置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加快消化存量违法用地,采取集中交办和滚动交办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拆除、补办、备案和完善四个整改途径,督促乡镇(街道)、园区按期整改到位。
深挖工业用地潜能。组织开展“三区三园”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二类园区产业用地情况总调查,“翻箱倒柜”挖潜,已初步形成调查评价成果。在泰兴高新区,泰州远大投资集团新建了一栋六层高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和建设单层厂房相比,节约土地220亩。 创新批后监管机制。推行“出让合同+监管协议”双合同管理模式,用地单位须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前,由乡镇(街道)、园区先行与其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民生为先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不同于超级工业化项目推动城市更新的宏大叙事,直抵神经末梢的“微更新”,也是泰兴市服务群众的“大文章”。印发《泰兴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项目管理办法》,编制5期“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项目工作问答,推动民生热点问题妥善处理。 “放管服”改革再出新招。出台《泰兴市“成交即交地、交地即发证,三证齐发”实施方案》等文件,实现重大产业项目规划许可、审查、确认等事项多材料一并受理、多节点一并处理、多证书一并办理。全面推行“双预告及预转本”一站式做法,探索推进存量房转移抵押“双预告”做法,开展我的不动产“一件事”改革,率先推进“减窗口”行动。深化互联网一体化平台运行建设,健全线上服务专员制度,推进“跨省通办”,推行登记交易税费线上缴纳,用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