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07年6月26日国办发〔2007〕46号)
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7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07年6月26日国办发〔2007〕46号)
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