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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后续完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0-08-03 08:4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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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后续完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后续完善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选址选线: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后续完善工程上起南京新生圩、下迄太仓浏河口,全长约306km,包括仪征、和畅洲、口岸直、福姜沙、通州沙、白茆沙等12个水道。

建设内容:拟对仪征水道、和畅洲水道、口岸直水道、福姜沙水道、通州沙河段等进行治理,工程措施包括疏浚、筑坝、守护、加固等。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⑴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太仓~南通段)

上起南通营船港,下至太仓六文泾,全长约56km,包括通州沙水道、白茆沙水道两个河段。该项目环评于2011年9月取得了原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函〔2011〕239号),并于2015年11月通过了原环境保护部批复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环境保护部环验〔2015〕213号)。

根据环验〔2015〕213号文: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⑵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

下起南通天生港区,上至南京新生圩港区,全长约227km,重点实施了福姜沙、口岸直、和畅洲和仪征4个碍航水道洲滩守护工程。项目环评于2015年4月取得了原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函〔2015〕93号),并于2018年10月通过了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验收意见: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要求,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果。工程无重大变更,环保投资落实到位,未对工程沿线水生生态、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江航道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16号

联系人:何虎

电话:027-82766776

邮箱:91031937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信息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填写本公示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意见并反馈。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长江航道局

2020年8月3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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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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