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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开车、社会秩序与“非正式制度”治理
2020-04-30 15: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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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社会秩序与“非正式制度”治理

吴瓜

开车出行,已成为普罗大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己亥新春,电影《流浪地球》中一条交通标语成为“网红”,最后两句是这样的:“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俏皮中带着严峻。

常听国外回来的朋友说,像上海苏州这样的城市,在城市硬件建设上一点不比国外逊色,甚至比发达国家的一些城市还漂亮,但日常生活中却总又让人觉得有什么地方“差距不小”。我理解朋友的意思,这个“差距不小”大约就在国民的文明素质即软实力吧。譬如闯红灯,乱停车,行人不走斑马线,地上写着斗大的“车让人”有的车偏不让,汽车开得非要你挤我拥常常排不成直行,超车不打方向灯,甚至在高架高速上像螃蟹一样横穿三个道……许多事故乃至生命的消失就是在这种“漠视”中发生的。过去我们常用“法律不健全”来解释许多社会现象,但社会秩序的许多事好像法规条例都挺健全的,“闯红灯”谁不知道违法?于是,又发现很多现象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造成的。但还是社会秩序上的许多事好像上升不到“动真格”的高度,至多也就是罚款警示。可这年头“闯红灯”的人靠路口三两警察根本忙不过来,“监管成本”实在太高了。人们终于发现,把社会秩序规范化的难度远远超过立法。

其实,制度经济学家早就告诉人们,如凡勃伦在他的名著《有闲阶级论》中指出,法律的有效性完全依赖于社会规范,而社会规范恰恰是支撑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它除了受法律、条例、规章等“正式制度”的影响外,更主要的是受文化传统、习俗、道德伦理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而所谓传统、习俗自然良莠参差,陋习不少。以银行的“一米线”为例,这个规则设计的目的是保护个人财产隐私,它是和西方文化中“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道德观念相适应的。而我们的这个理念还刚刚萌芽,拥在你按密码的手边的那位可能真的毫无偷窥的动机,只是短缺时代留下的“习惯”而已。现在,银行用“叫号”的办法似乎解决了这一问题,但一些国民的陋习并没有就此消失,譬如商场付款、车站购票等窗口依然如故……如果说“随地吐痰”是农耕文明的遗风的话,汽车的你拥我挤不过是“骑自行车习惯”的后遗症。

当然,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并不是简单的公式、定律就能涵盖的。行为经济学家就发现,仅“闯红灯”的行为至少包含着“从众”贪便宜”““侥幸”等若干种心理,当人们觉得政府不可能付出高昂的监管成本来管理这些“小事”时,“机会成本”几乎为零。这时,谁都想闯它一闯了。连现在世界公认“守规矩”的日本人也曾经有这样的谚语:“众人一起来,红灯也敢闯。”

由此可见,社会规范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向“不良行为”宣战,就像改正一个孩子的坏毛病比教会他一个好习惯要艰难得多,它不是颁布几个法规、增加几个条例就能迎刃而解的。欧洲从“海盗行径”到“绅士风度”几乎花了500年的时间!一点一滴的进步都要付出极大的努力,譬如苏州把“争做文明市民”作为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行动计划”。

不少人主张对不良行为下“重典”。也确有一些国家这么做的。譬如违法停车,不是罚50元而是500元甚至5000元。还有人主张学习发达国家,将一些不良行为的规范制度化,譬如建立公民信用记录体系,只要你在若干件“小事”上有过记录,那么将影响你以后日常生活中需要“信用”支持的一切事情。现在,这个制度正在逐步实行,经济交往中的“老赖”、交通肇事的“酒驾”、高铁上的“赖座”,等等,因为“失信”,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还会影响到以后的日常生活。

信用监管确实是个不错的办法,它通过“双管齐下”即用“正式制度”设计来规范“非正式制度”(陋习)。如果把经济学表述的所谓“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换成熟悉的表述就是,“正式制度”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非正“式制度”则属于道德伦理的范畴,而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但仅有“双管齐下”还不够,以禁放烟花爆竹为例,为什么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春节放炮仗的千年习俗能够被明显改变?最根本的逻辑在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已经影响了所有国民的生活乃至生命。可见,对“非正式制度”(陋习)的治理,除了坚持不懈地“齐抓共管”,关键还在于改变陋习的设计能够直指人心,譬如“亲人两行泪”就相当震撼,所谓“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这自然又会牵扯到“国民性”问题,这是另一个宏大话题了,不是这篇小文所能及,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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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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