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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补齐民生短板 提高全面小康“含金量”
2020-01-14 07:4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夏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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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对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作出战略部署,提出要聚焦短板弱项、痛点难点,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小康,民生为先。高水平全面小康,首先要有高水平的民生供给,在补齐民生短板的基础上整体提升民生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夯实脱贫根基,强化相对贫困治理

  巩固前期脱贫成果。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凸显我国未来脱贫工作的重心转向,即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相对贫困治理。江苏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相对贫困治理成为脱贫工作核心任务。脱贫是一个动态过程。由于低收入群体贫困脆弱性高、抵御风险能力弱,如果政府前期扶贫政策的支持和投入退出,就可能出现返贫风险。一方面要兜住底线,加强对贫困和准贫困人口的民生保障力度,防止政策过早撤出带来“悬崖效应”;另一方面,也不能随意调高标准,以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同时,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动态监测,确保脱贫政策不留死角、不落一人。

  谨防新的致贫因素。除了重大疾病等致贫因素外,还存在许多新的致贫变量。一是受到经济景气不足影响,低水平群体的就业竞争力和薪资议价能力偏低,更容易遭遇失业、不完全就业、薪资下降等困扰,导致工资性收入下滑,进而波及整个家庭。二是农村老年人群体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且缺乏财富积累,加之农村年轻劳动人口外流,导致其所能获得的社会支持下降,陷入贫困的概率远高于其他群体。三是一些中青年创业人群前期投入大,在遭遇创业失败时缺乏自救能力,如果社会支持不能及时跟进,也可能陷入生活困境。

  探索相对贫困治理之道。相对贫困普遍存在,即使在苏南发达地区,也存在相当规模的“支出型次生性”相对贫困群体。其中,既有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也有就业质量不高、住房与子女教育负担重的中青年人群。江苏探索相对贫困治理之道,一是构建有利于相对贫困人口的包容性扶贫政策体系,拓展减贫政策的主体覆盖面。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整合市场力量与社会资源构建相对贫困协同治理机制。三是探索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富民型产业向相对贫困地区和相对贫困人口倾斜的有效路径,着力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拓宽相对贫困人口通过市场化手段获取收入的途径。

  聚焦优质均衡,补齐公共服务突出短板

  精准破解教育供给痛点。针对苏北部分地区基础教育师资缺口大特别是缺优质师资的痛点,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和教师资源统筹,形成稳定投入机制,切实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针对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就近入园难、入普惠园难”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新建改造幼儿园力度,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在财政困难地区要加强省、市两级统筹,防止区域分化进一步拉大。针对部分困难家庭儿童“幼有所育”难、入学难等问题,探索建立0-6岁儿童早期发展公共服务全覆盖,通过对儿童自身和家庭的干预,促进儿童早期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与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扶持政策衔接,形成覆盖从出生到成年之间的全方位支持,构建打破贫困代际循环的阻断性机制。

  有效增加医疗资源供给。针对医疗床位结构不合理、不均衡的短板,有针对性扩充儿科、产科、精神科床位资源和专科医师、护士数量,并深化绩效评改革,增加紧缺型医护人员待遇,增加岗位吸引力。针对我省基本医保以县级统筹为主,统筹层次过低带来的政策碎片化、基金风险大、公共服务不统一等问题,加强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升医疗保障制度公平可及性、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针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使用过度导致群众“看病贵”的问题,持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治理,发挥全省阳光采购联盟在集体谈判、联合议价、集中采购上的规模优势,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聚力提升城乡人居品质。针对部分农村住房品质差、安全隐患大的问题,继续推进苏北农村住房条件集中改善,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让住房困难群体享受与全面小康相匹配的住房条件。针对部分乡村人居环境不高的问题,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持续探索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建设联动,实现美丽乡村的内外兼修。针对部分城市老城区、老旧小区品质不高等问题,结合城市更新存量住房改造,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提升建筑品质,彰显城市魅力。

  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底线。针对多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从思想根源上算好安全账和发展账、当前账和长远账,切实认识到安全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民生,扛起一代人的使命担当,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针对生产安全、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安全风险源头多的特点,加强对安全规律的把握,全方位提升安全预防治理能力,筑牢全面小康的安全基石。

  策应高品质需求,补齐民生高质量短板

  强化民生供给经济支撑。发展经济是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发展高效益产业。重点向自主可控产业和特色富民产业两端发力,构筑江苏产业新优势,涵养民生供给的新型产业源泉。二是发展民生友好型就业。近年来,随着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加速转移,加之“机器换人”以及数字革命、智能革命对传统就业岗位的冲击,使得江苏就业困难群体和新生就业群体面临巨大挑战。为此,需要积极鼓励容纳就业人数多的就业类型,同时探索发展就近式、灵活性就业方式,全方位拓展就业渠道。三是鼓励赋能型创业。大力弘扬新“四千四万精神”,结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探索以及新市场的开拓,推动大众创业与民生改善有机融合、相互赋能。

  优化民生供给分配结构。社会分配制度和分配结构是影响民生供给的重要因素。分配制度不合理、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是形成社会弱势群体的重要成因。因此,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优化社会分配结构,塑造打破民生陷阱的内生力量。一是更加注重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作用,鼓励勤劳致富,创造性落实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成果,从根源上提升一线劳动者报酬。二是聚焦国民收入在城乡、区域、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通过重构经济地理、优化社会结构,逐步减少收入结构性差异,增强民生供给均衡性。三是在做好国民收入中市场初次分配、政府再分配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社会公益等“第三次分配”的力量,激励引导居民财富合理流向社会公益事业,以更好地解决贫困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着力增强民生供给韧性。国际经验表明,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风险社会,传导到民生领域,体现为保障可持续、高品质民生供给的难度增加。因应之道,唯有正视风险挑战,前瞻性谋划布局。一是持续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保持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平衡,让困难群体共享社会进步成果,让创新创业者放手拼搏而无后顾之忧。二是做好对民生指标的跟踪监测,加强研判,做好预防,对民生风险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干预,牢牢掌握应对民生风险的主动权。三是以“六个高质量”为主攻方向,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集群,以高质量发展新成果持续增强民生供给韧性,确保民生改善始终保持向好势头。

  (作者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

标签:贫困;脱贫;治理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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