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依规推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审批工作。截止目前,我省共有35家服务主体取得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现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37个,应用程序40个,论坛8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93个,其他2个,共计181个服务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