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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新增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事项公示
2019-12-31 16:3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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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近日,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批准2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新增服务事项许可。这2家分别是无锡日报报业集团、无锡广播电视台。新增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个,应用程序2个,公众账号1个,共计4个服务项。

  截止目前,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35家,相关许可信息包括:互联网站37个,应用程序40个,论坛8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93个,其他2个,共计181个服务项。

  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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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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