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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联手“赋权计划” 激发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创新活力
2019-08-28 07: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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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图为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提供

  科创江苏

  回应科研人员呼声、指明方向、破旧立新,8月21日,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等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指出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依规行使科研相关自主权,全面增强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增加科技成果供给,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领域的简政放权,也相继出台了“江苏科技改革30条”等减负政策。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解读表示,该《意见》对于以往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科研相关自主权难以适应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的问题,提出了更加细致的指导思路。

  项目负责人制“取代”校长、院长签字——江苏率先出台“松绑”政策

  心无旁骛做科研!六部委联开“减负清单”

  ——江苏先行探索打通最后一公里,只待“临门一脚”

  此次科技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意见》,于科研人员而言,是一份实打实的“减负清单”。事实上,去年8月,江苏已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苏科技改革30条”,下大力度为科研人“松绑”。

  “这一政策明确从经费、人才等关键方面,推动自主权的下放,弹性足、空间大,足以让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者放开手脚促创新、谋发展。”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接受本刊专访时提到,“江苏科技改革30条”可以说是各高校院所改革的“定心丸”,在预算编制、经费调剂、结余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了科研人员最大程度的自主权。科研人员可以完全根据科研和技术路线的需求自主编制预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科研人员可以根据科研需要,直接调节经费和预算,不需要上报就能做;此外,取消了两年之内要使用完结余经费等限制。

  审批流程上做“减法”,推行科研经费管理市场化也是“江苏科技改革30条”的亮点之一。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举例表示,江苏有些院校正进一步推动简化报销审批流程,只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就可以,简化了院长和校长签字的机制。为让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财务流程”中腾出手来,江苏还在推动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委托财务办理机制,南京理工大学专门成立了“科研经费个性化服务小组”,为承担科研任务较重、项目经费较大的项目组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服务;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推进科研财务管理外包工作,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协助科研财务管理。

  让科研人员从繁冗的经费报表和审批中解脱出来,为的是让他们腾出手来专心做研究。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高校和科研院所是从事探索性、创造性科学研究活动的主体,是区域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总体上要信任我们的科研人员,做到宏观上“管住”,微观上“放宽搞活”。

  高校、科研院所齐赋权——体制机制改革效应凸显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建立以企业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省各高校、研究院从不同方面降低科技经费使用门槛,赋予科技项目负责人更大支配决策权,开启特点各异的科研“赋权计划”。

  作为“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试点高校,南京大学正在不断推进试点中各项内容,多部门协同,为科学家“减负”。“以前科研项目管理的中间环节太多,科学家天天填表。”南京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秦猛教授表示,现在国家不仅出台了顶层文件,并细化了相关细则,科研教师的获得感将一步步实现。“比如在重点研发计划方面,项目检查、财务检查、审计等环节已经实现合并和同步。南大承担国家重要项目的课题组,均配备了科研财务助理,甩开繁文缛节,科学家可以专心工作。”秦猛说。

  “科研工作干得好,年底自然就会获得与之相匹配的经费支持,而且不限制使用方式,甚至可以直接作为工资、奖金发放给科研人员。”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内合作部副主任庄韦介绍。除了在经费支持和使用方式上更加灵活多样,省产研院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更多体现在功能定位、组织体系、体制机制上。近年来,省产研院实行项目经理制,拟落地的顶尖科研团队先在省产研院进行1年左右的孵化,待到集聚项目和团队成员达到相应要求后,再进一步由省产研院牵线与地方政府或园区合作成立一个新的研究所。“南京江北新区的智能制造技术研究所就是由项目经理骆敏舟领衔,通过这种方式落地的。”庄韦向记者介绍说,截至目前,省产研院已面向全球遴选了90多位一流领军人才担任“项目经理”,并已在江苏省布局建设了25个新建研究所。这些新成立的研究所在提出研发课题、决定经费分配、经营等方面被赋予了更大自主权,短短几年的建设成效就充分展现出了不同于传统科研机构的极大发展潜力。

  与以往强调“权责利”相比,此次《意见》更突出了“效”的考核。《意见》指出,主管部门要按照权责利效相统一和分类评价原则,减少过程管理,突出创新、结果和实绩导向,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实行中长期绩效管理和评价考核。秦猛用一个词概括,“减量增质”。“过去做科研,成果考核数量越多越好,对项目目标和质量的考核反而就少了。”秦猛表示,在南大,“仅拿论文交差”已经行不通了,2015年之后,南京大学更加突出了科研实效的考核。为彻底实现从“论文导向”到“问题导向”转变,南大提出了“科技创新十百千工程”和“卓越研究计划”,例如“十”或者“卓越研究计划”就是举全校之力,解决十个引领性的重大科学问题或破解国家经济发展中“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难题。针对卓越研究计划项目,学校在项目团队承担国家研究课题基础上,给予每个项目另外投入5000万元科研经费以及一系列全方位的保障支持。“我们不考核科学家文章写了多少,而是考核重大问题的解决程度。”秦猛说。

  激发机制创新——直面问题,强化服务监管

  为科研人员减负,发挥改革对创新发展的“深刺激”“强刺激”,江苏当前面临且亟待解决的,已不是对打通“最后一公里”的疑惑,而是“临门一脚”有没有的问题。

  “简政放权的各项制度得到细化、成果转移转化动能不断增强,看到效果的同时,也要直面问题——当前我们面临着创新机制不敢‘啃’、对政策落实畏难等问题。”日前,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走访调研了全省多个高校、科研院所发现,部分试点单位在政策落实上存在“畏难”思想,对放权尺度把握不准,不敢“放权”;试点单位在落实专业机构试点验收、科技投入绩效后评价、异议项目申诉复评机制等3个探索创新机制方面,有的表现出主动性不够等问题。

  定心丸既出,紧箍咒也须有。对照此次科技部的《意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江苏科技部门将紧盯执行和监管环节,加强服务指导工作。“一方面帮助高校、科研院所理解政策,引导科研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迈开步子;另一方面,‘放权’不代表‘放责’,接下来将加大监管力度,关注和监督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日前,新一轮的政策解读培训活动已经启动,全省70多家科研院所参与培训,今后这种政策指导服务工作将趋于常态化。

  “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放开,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大有帮助的。”南京工程学院科技与产业处处长韩冰建议,在推动科技成果所有权放开的同时,要妥善解决现有高校评价体系中对成果所有权的考核要求,同时要加大力度提升科技成果的质量,因为高质量的科技成果是推动成果转化工作的基础。

  此次《意见》提出单位依法依规制定的横向经费管理办法可作为审计检查依据,是落实横向经费使用自主权的一项重要举措。“过去横向经费在南大并不占很大比例,很多的横向经费当成纵向来管理。”秦猛表示,事实上,国家关于横向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已经比较明确,但在实践中,各方面执行标准不一,科研工作者顾虑也比较大,不敢执行。随着《意见》细则的提出,横向经费使用自主权将一步步落实,企业和市场导向的科研合作将进一步对创新驱动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记者 王梦然 杨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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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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