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怎样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我对生态环境工作历来看得很重”?
答: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对生态环境工作历来看得很重。在正定、厦门、宁德、福建、浙江、上海等地工作期间,都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分别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事件以及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作出指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彻底解决绝不松手,确保绿水青山常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事实的确如此。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是习近平同志在主持地方工作期间的一个突出特色,形成了丰富的思想和实践。
1983年至1985年,习近平同志在担任河北省正定县委书记期间,结合当地实际提出要树立“大农业”思想,“建立合理的、平衡发展的经济结构”,走“半城郊型”经济发展路子,“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三大前提下搞农业”。他特别强调,“农业经济早已超出自为一体的范围,只有在生态系统协调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获得稳定而迅速的发展。”还总结出要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优势和劣势、积极性和科学性、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内涵与外延、生产与服务等六对关系。
1988年至1990年,习近平同志担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在1989年规划闽东发展时,他力主立足实际发展生态农业,在此基础上发展工业,强调“振兴闽东在于‘林’字”,要求对资源进行“综合开发”,“达到社会、经济、生态三者的效益的协调”,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高度重视生态资源保护、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发展、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对于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促进作用,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的一贯思想和实践。无论在福建工作,还是在浙江主政,一抓到底,一路相随,一以贯之。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强国奋斗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一贯倡导的顺应自然、善待自然、守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重要思想,得以在生态文明发展的实践创新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理论创新,创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在新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史上谱写了光辉的篇章,更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史上谱写了文明发展的新篇章。
任何一种思想的产生,都要有一定的客观条件作基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创立和发展,是在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思想形成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新觉醒、新飞跃。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发展,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程,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
在改革开放前的20多年里,虽然没有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但是在曲折探索中逐步认识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1973年,在北京举行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议明确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制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成为新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起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环境保护事业也进入了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认识到“环境污染是大问题”,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如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活动;经济发展中强调综合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资源;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倡导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环境保护工作上升为基本国策,建立环境法律制度,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1995年9月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江泽民同志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构想,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随后,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这些,都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创立发展准备了条件。
(作者为求是杂志社原社长,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导、中国史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