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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丨改善农村住房条件须抓“三个关键”
2019-07-09 07:3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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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苏北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是省委省政府有效实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满足苏北农民从生存型需求向舒适型精神型需求转变、促进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九月以来,这项工作在苏北地区呈现出喜人景象,成绩可圈可点。但调查发现,基层普遍关注的几个关键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更需要深入研究形成高度共识,以促进这项民心工程有效落实。

  其一,生活方式变迁与生产方式变革如何兼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的主要形态是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理论而言,集中居住是生活方式的变迁,必须依靠生产方式的变革来保证。没有生产方式的变革,没有生产力的提高和就业岗位的保障,生活方式变迁就难以有效进行。推进集中居住,关键是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就业分流、进城务工经商,把原来的“职业农民”变成更多的“身份农民”。从苏北实际看,就是要着力推进“三变”改革。“三变”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要通过改革创新,让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推进苏北农村集中居住,要深化以土地为主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也就是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市场品牌化,品牌国际化。通过深化“三变”改革,让农村产权更加明晰,让各类资源要素流动更加快捷,尤其要让脚下的土地加快流转,让地上的人才加快流动,让乡村振兴动力源更多更强,让城乡融合发展充满巨大活力和无限生机。

  其二,进城与入镇和留乡如何取舍?苏北地区村庄布局绝大部分形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这一时期形成的一代房占比超过60%。九十年代后形成的二代房占比不到40%,而苏南地区已经是三代房、四代房。缩小这一差距,推进苏北农村集中居住是关键举措。必须按照“鼓励进城、引导入镇、尊重留乡”的原则,扎实推动农民合理流动。徐州市强调,要建设民心工程,确保“要我搬”与“我要搬”同向而行;打造精品工程,确保“功能性”与“舒适性”统筹兼顾;发展富民工程,确保“住得好”与“过得好”齐步推进;推进乡愁工程,确保“建筑美”与“环境美”相得益彰。淮安市强调,要围绕哪些人要搬、人往哪里搬两个问题,细致调查摸底,科学制定规划;围绕房子怎么建、村庄怎么改两种类型,严格工作程序,制定具体细则;围绕程序怎么走、资金哪里来两大难题,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围绕项目怎么推、典型怎么树两项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连云港、盐城、宿迁等地也都结合实际,推出许多有针对性和创新性的办法。推进集中居住,关键是科学选址,充分发挥规划和政策引领激励作用。选址要力求“三靠”,靠中心城镇、靠产业园区、靠批发市场;做到“三便”,便于生活、便于就业,便于出租房屋,切实让农民更好地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其三,“补砖头”与“补人头”如何平衡?推进集中居住,意味着必然要拆迁补偿。这事关农民利益、政府形象,也事关工作成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增进民生福祉。从实践来看,“补砖头”实现了合法合理合情的统一。对待拆迁户,不仅认可国土所核准的土地面积、村镇办核准的建筑面积,也实事求是认可农民在宅基地上多年苦心经营的相关附属物。客观评估拆迁户的财产,实行拆一补一,注重向农民利益诉求倾斜更多政策,这样拆迁户一般都能获得3-4套新建房屋。“补人头”的办法,则往往回避农民许多长期形成的实际问题,仅仅依据拆迁户家庭现有人口状况加上一些政策奖励,给予拆迁户分配新的住房等相关补偿。

  (作者为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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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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