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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基础研究投入不足 呼吁建立突破性创新风险共担机制
2019-05-29 07:3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蔡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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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李金生教授带领课题组走访了南京、泰州、徐州等地,对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展开调研,发现高新技术产业在突破性创新上存在基础研究投资过冷等四大困境。

  基础研究不足,突破性创新难以开展

  这四大困境在于,首先,突破性创新投资短缺而商业投资旺盛,主要表现在成熟技术创新的商业投资过热但长期持续的基础研究投资过冷。其次,高企重大技术突破遇冷,研究偏重于“短平快”技术创新,因缺乏源头科学理论补给、缺少落地转换的动力支持,突破性创新无从开展。再次,关键性技术的“卡脖子”与突破性创新资源短缺形成“创新壁垒”、突破性技术创新的“等靠要”与突破性创新思维惯性形成“创新瓶颈”。最后,高端人才分布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突破性创新的人才结构需求。

  对于困境背后的原因,李金生教授说,从企业层面看,高新技术企业存在对成熟领先技术投资的“路径依赖”,没有成为突破性创新的主体,同时缺乏长期深厚的科技创新积淀。具体来说,很多企业在被认定为高企后,领导者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满足于渐进性创新和现有营销渠道带来的收益,未将突破性创新放在企业长期重大战略的主要位置,最终导致技术实力落后。另外,部分高企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基础研究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范围,除非其有特定的研发需求,否则不会对此进行过大的投入。而基础研究“不划算”,投入大,见效慢等特征,也使得部分企业对其持回避态度,长此以往,企业内部难免创新氛围不足、科创积淀不够。

  从市场层面看,资本市场机制青睐于“短期创新行为”,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也导致了创新的“劣币驱逐良币”。高新技术企业种子期的研发实质上是关于基础研究的探索过程,技术风险畸高,因此,难以吸引投资者。这种追求短期投机盈利的资本市场机制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相违背,无法有效推动高企突破性创新的开展。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突破性创新是以全新的产品、生产方式和竞争形态,对市场与产业做出颠覆性改造的创新模式,其实现需要合适的环境和条件。”李金生认为,一方面,科技工作者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科学的思维方法、合理的知识结构;另一方面,也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作保障。

  他建议,高新技术产业首先应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并且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我国基础研究投入强度偏低,常年维持在5%左右,而西方发达国家在15%-20%,这需要政府财政积极支持,鼓励企业持续投入基础研究,积极进行研发和原始创新。此外,突破性创新风险大,许多求稳型高企望而却步。因此,建立完善突破性创新风险共担机制刻不容缓。”

  其次,要改革基础研究项目考核机制,促进产学研金突破性创新协同。“建议对基础研究进行分类,针对纯基础研究项目,由学术共同体根据项目对科学的发展意义进行评估,针对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则由对应应用部门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评价。而促进创新协同,则需要完善高技术仪器共享制度、建立专家人才库和得到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三者有机统一。”

  最后,要建立健全突破性创新动力机制,改革完善领军人才发展机制。“一方面必须着眼于激发科学家对未知世界的探索精神。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利于突破性创新价值实现的市场体系和制度环境,让企业家想创新、敢创新、能创新。”李金生说。

  记者 蔡姝雯 通讯员 徐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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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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