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018年5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新时代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更需要科学构建容错纠错机制,最大程度激发干部创新创业、敢闯敢干的激情。
近几年来,江苏各地纷纷出台容错纠错机制相关文件和实施办法,从各地出台文件名称来看,激励、鼓励、担当、保护、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等成为高频词;从出台文件内容看,许多文件都剑指为官不为,旗帜鲜明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
以系统化思维统筹谋划容错纠错之策。江苏市县区在容错纠错机制上不断探索,各部门协调配合系统化地统筹谋划容错纠错之策,形成了激励、约束、保护一体的动力机制。各地对容错纠错机制进行具体细化,把容错纠错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措施办法等一套完整体系通过制度予以固化。如《苏州市激励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了容错10种具体情形;《泰州市促进改革创新鼓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界定了14种容错具体情形。整体来看,各地在探索中既有共性也有特性,大多能与地方改革发展重大任务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尤其在改革创新区一般容错纠错力度较大,容错情形和条款更为系统具体。
以体制机制的完善鼓励激励干事创业。各市县区出台的试行文件更加注重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从具体实施的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执行看,各地均有政策实施之后被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切实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活力,发挥着选人用人和干部制度改革的“风向标”作用,如泰州出台的《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融入了中央和省最新精神,提出不让“领头羊”成为“替罪羊”,对于激发创新激情和活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以创新实践探索地方容错纠错机制。一些市县区立足地方发展制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使广大干部有章可循、踏实干事。如连云港立足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建设关键时期,出台的容错纠错机制客观公正评估绩效和追究责任,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干部担忧,让他们能放下思想包袱。如苏州重点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等方面增加规定,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或延误改革时机的情形等明确不予容错。各地探索成为推动我省容错纠错工作更规范、更高效的样本参照,为具体操作实践提供了借鉴。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写好新时代“江苏答卷”,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需要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活我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需要明确容错纠错机制的政策指向。容错纠错政策指向需要进行明确界定,组织要对敢想敢干的干部给予信任和帮助,鼓励他们不要有思想负担,在工作中不断证明自己。考察改革探索过程中哪些情况最容易出现失误,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容错纠错机制运行符合建立初衷,既能为敢于创新的干部担当,又能克服可能出现的容错情况,使得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台执行更科学合理。规范容错纠错机制实施运行,系统全面打造容错纠错空间,制度探索中可通过拟定匹配免责清单,超出清单范畴则不可适用容错机制,把容错纠错限定在权力清单、决策程序、监督机制等范围内。要将“容错”的态度与“不容腐”的底线相结合,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容错内容突出个性化,有针对性分类制定容错纠错机制配套实施细则,防止执纪问责和容错纠错相互脱节导致制度悖论。
建立科学的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程序。科学的容错纠错机制需要有完善的决策机制作为基础,改革攻坚期更要秉持一种系统思维。要强化程序保障建立易于操作的容错纠错处置程序,从申请、核实到最终报备都需要有明确的受理部门、办理依据和处置时间。容错纠错过程中认定错误决定免责的角色要由各级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综合分析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采取公开听证或第三方评估方式,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复核、跟踪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和误解的干部澄清正名,既让干部了然于胸,又要方便操作,避免弹性太大、标准含糊。
理性培育营造宽容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宣传,显示构建容错纠错机制的坚定决心,彰显政府鼓励干事、容许失误的宽容态度,为容错纠错机制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治生态,不断激发创新活力。要在全省倡导对于改革创新精神的认可,探索开展容错纠错机制的“案例”思维,注重发挥典型案例总结、宣传作用,培养公众理性,以长远发展的眼光看待改革创新中出现的问题,正确衡量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的关系。加强容错纠错文化建设,通过干部选拔任用形成导向作用,突出选用担当有为的干部,正确对待因改革创新出错的干部,在组织优势上“松绑”,推动建设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氛围,既彰显科学容错纠错的政策导向,又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情,营造宽松包容的社会氛围,加快形成“敢于担当、包容失误”的社会共识。
(作者单位:江苏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