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 张然)1 月 8 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优化营商环境 "1+10" 文件,包括 1 个主文件、10 个子文件。其中 10 个子文件也就是 10 大行动方案。其中,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行动方案》,明确了江苏将在全面实现 " 开办企业 3 个工作日内完成 " 目标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立足本地实际,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压缩开办时间,不断提高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水平,切实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卫东答记者问
建立企业开办 " 一表填报、实时共享 " 机制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多种服务方式。增设 " 企业开办 " 一站式受理窗口,审批服务大厅在保留企业登记、涉税事项办理等专业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增设 " 企业开办 " 一站式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开办企业申请材料及其在涉企服务部门间的传递,对各部门的办件效率、办件质量进行督查督办,为希望 " 一站式 " 办理企业登记、刻章备案、银行开户、涉税事项、社保事项的群众提供集成服务的新选择。实现 " 企业开办 " 申请一表填报,将企业开办涉及的各部门业务申请表格整合成一套表,以企业工商登记申请的基本信息为主表,涉企事项其他部门补充信息为附表,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材料,一次填报、多方复用,切实减少企业重复填报的文书材料表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拓展 " 企业开办 " 一站式受理窗口的功能,由其汇总收集营业执照、公章、开户许可证、税务发票,并统一向申请人送件。
优化 " 开办企业 " 流程
企业登记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大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使申请人在江苏企业网上登记平台(以下简称 " 平台 ")实现 " 一表填报 ",企业登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将企业的登记信息及其他部门需要申报的信息推送给公安、人行、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实现工商登记、公章备案、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等涉企事项全程网上的集成办理。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优化为通过平台实现 " 一表统一填报、一网信息共享、承诺限时办结、反馈办件信息 " 的涉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流程。公安部门在平台上公布印章制作单位名录、地址、联系方式等,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印章刻制网点,刻章单位应限时完成刻制及备案。税务部门依据共享的企业登记信息,及时为企业完成电子税务局在线自动开户,并提供新办企业套餐首次申领发票的线上申请功能。人行南京分行要推进银行开户改革试点,加快扩面推广步伐。在银行开户改革全面推广前,积极支持开户登记申请书等资料信息通过影印系统报送当地人民银行,人行网上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商业银行保留或事后报送纸质的开户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用工登记实行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和柜台办理相结合,并限时办结。企业登记主管部门、公安、税务、人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涉企事项的办理部门要及时向平台及江苏政务服务网上传推送相关的办件信息,省政务办对企业开办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过程实时监察监控和预警纠错、督察督办、投诉处理,推进市、县两级电子监察平台的完善,实现对全省各级政府政务服务运行过程的 " 一站式 " 监管。〔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省公安厅、人行南京分行、省税务局、省人社厅。〕
打通信息化融合瓶颈
优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建立电子证照库,归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相关备案信息,协调相关审批、登记部门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运用在线调用等方式获取申请人的登记、许可信息,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相关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文件或复印件,切实解决群众来回跑腿申请各种证照、提交各种证明等问题。
企业登记主管部门尽快实现从电子证照库调用保安服务许可证、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审批、食盐批发许可、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 4 项前置审批事项的电子证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设立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后置许可部门在线调用电子营业执照。
大力推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切实杜绝各类 " 奇葩 " 证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建立企业登记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库、印章备案系统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库的关联,积极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应用:一是通过公安人口基础信息库及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实现企业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等的实名认证;二是在取得产权人授权委托的前提下,在线核验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产权人与登记的是否一致,房屋的性质属性,是否与登记的一致;三是在线核验申请人提交材料上加盖的公章是否合法备案。
利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搭建涉企信息共享库,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的身份认证、电子签名、信息共享、授权调用、信息核验校对等功能,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提高数据利用率。〔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省公安厅、人行南京分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