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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通报优化营商环境典型 鼓励借鉴江苏“区域评估”
2018-08-06 06:48: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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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6日讯 (记者 黄伟)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通报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28项典型做法,鼓励各地借鉴学习,江苏的区域评估改革创新举措在其中。

  区域评估,就是变“独立评”为“集中评”,这是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协同推进“不见面审批”的关键路径。我省以“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环评、能评为突破口,在开发区、产业园区统一编制区域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开发区内项目共享使用,节约项目落地时间,减轻企业负担。

  镇江较早探索区域评估,将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评估等实施区域性评估,并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购买服务,承担相关评估费用,评估结果5年内有效,区域内所有项目在市、区两级审批时均适用区域评估结果,无需再进行单独评估。连云港市连云区通过政府买单、企业共享,投入110多万元编制连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下水水质监测等区域性评估报告,受到企业欢迎。

  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省以“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快递送”为核心,鼓励各地先行先试、锐意探索,推出数字化审图、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并联审批、预审代办、容缺受理、联合审评、联合验收等一系列管用可行的创新举措,已在全国部分地区复制推广。“江苏虽有先发优势,但也要有强烈的紧迫感,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主动提高标杆,继续解放思想,持续攻关突破。”省编办、省审改办主任俞军介绍,将以即将出台的“1+8”政策文件为支撑,标准化、精细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增强改革红利的普惠效应,让“不见面审批”成为江苏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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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军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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