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泗洪县救助突发生活困难群体“不差钱”
2018-12-08 15:33:00  来源:新华日报  
1
听新闻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近日,泗洪县出台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资金来源都做出明确规定,有效确保临时救助更加公平、及时、合理、规范。

  明确临时救助对象。临时救助对象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暂时性困难群体,实行一事一救,其中大额临时救助参照低保标准执行,每次不超过5000元,一般1年内临时救助不超过2次;低保标准以下的小额临时救助由乡镇(街道)负责审批发放,5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至申请对象个人账户。对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持续时间较长的,应转介到其他社会救助制度。

  建立主动发现受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每个村居明确1—2名社会救助专职网格员,及时排查发现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的困难家庭,对急难对象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实行多元化资金保障。通过财政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其中县财政按每年600万元标准安排年度预算,乡镇小额临时救助资金按照每名社会人口2元的标准安排,救助资金不足时可安排低保结余资金或适当追加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确保突发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群体救助“不差钱”。

标签:
责编:王宛璐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