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低保救助制度,“兜”住低保对象的“底”。
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查机制,积极开展低保对象专项清理整治活动,2017年累计清退3871人。全县19672户31098名困难群众被纳入低保范畴。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35元和410元。城乡低保标准之比低于1.24:1。2017年发放保障金9142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医疗救助制度,“兜”住救助对象的“底”。
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将救助对象由2类扩大到七类困难群众,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配套衔接,对门诊和住院费用统筹救助,分别设立封顶线,政策范围内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医保救助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2017年共有8680名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104.8万元。
三是临时救助制度,“兜”住急难群众的“底”。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由临时救助到低保、医疗、就业、教育等救助的“摆渡机制”。2017年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65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4.54万元。创新救助工作机制,简化优化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增强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实现临时救助效益最大化。
四是救助供养制度,“兜”住特困人员的“底”。将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畴,科学制定救助供养标准,2017年共为1889名五保对象发放供养金1083.2万元。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标准,实施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全县12个敬老院星级达标率达100%。建立关爱散居五保老人“1+1”监护制度,关爱协议签订率达到100%。积极探索孤儿集中供养新模式,县儿童福利中心集中供养96名孤儿,其养护教模式获评2016“全省现代民政建设十大创新成果”。
五是殡葬救助制度,“兜”住社会大众的“底”。
将丧葬补助纳入养老保险范畴,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逝后火化发放丧葬补助费用1000元。出台实施《关于免除无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精神,对无丧葬补助费的居民实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最高免费限额为每具960元。实施《灌云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对选择壁葬、树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给予奖励,每例奖励1000元,2017年共兑现生态葬奖励金10万多元,既满足了群众丧葬服务需求,也减轻丧户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