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淮安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五个落实好”,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低收入农户,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给予政策性兜底保障。从今年7月1日起,城乡月低保标准从580元、520元统一提高到610元,实现城乡并轨,同城同标,进一步巩固民政兜底脱贫成果。
二是落实好特困人员供养解贫。对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对象中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各县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上。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农村分散供养平均标准为7786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共19877人。
三是落实好临时救助解难救贫。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救急解困方面灵活性特点,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据统计,截至2019年一季度,为全市6188人次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639.52万元。
四是落实好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助贫。积极推动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监护缺失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关爱保障。从今年7月1日起,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月养育费标准分别由2200元、1480元、1185元提高到2410元、1620元、1300元。同时,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补贴60%、50%的标准为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和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一季度,全市累计为2731名困境儿童发放养育费842万元。
五是落实好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解困济贫。聚焦解决“因残致贫”问题,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理和发放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约1亿元,有近4.4万残疾人受益;累计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约2375万元,惠及近3万名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