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洋强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作为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江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应在思想解放中大胆面向海洋,在扩大开放中坚定走向海洋,在经济提质增效中全面经略海洋,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江苏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确立了“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根据这一目标定位,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把海洋经济这篇大文章做好做深做精,关系全局、意义重大。
首先,这是江苏服务全国大局的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江苏“为全国发展探路”。江苏地处东部沿海中心,位居“一带一路”交汇点,发展海洋经济有利于发挥海陆兼备、通江达海的优势,在实施“海洋强国”“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上当好先行军,更好地担当“探路”的应尽之责。
其次,这是江苏经济提质增效的巨大空间。海洋是资源的宝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战略空间。江苏海洋发展资源丰富,海洋发展潜力巨大,发展海洋经济有利于孕育新产业、增创新优势、引领新增长,提升海洋经济发展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再次,这是江苏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江海联动发展是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鲜明特点。发展海洋经济有利于提升以沿海地带为纵轴、沿长江两岸为横轴的“L”型海洋经济带发展层次,使苏北沿海地区更加有效地接受发达地区辐射带动,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发展。
推动江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既有有利条件,也有不利因素,必须扬长补短,科学规划,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从海洋资源禀赋来看,江苏有良好条件。沿海滩涂总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占全国的1/4左右。近海大部分海域风功率密度超过350瓦/平方米,且强台风出现频率小,适合建设大规模风电场,是全国首个规划建设的千万千瓦级的风电基地。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已全线贯通,5万吨级海轮可直达南京。全省8个亿吨大港中7个在沿江,沿江船厂造船完工量占全省的90%以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以及海洋科研教育单位等也主要集中在沿江地区。海洋资源的劣势是海岸线不长、管辖海域面积小、海岛数量少,海岛仅有26个。
从海洋经济规模来看,江苏有成长空间。近年来,海洋经济保持较快发展势头,去年海洋生产总值达7217亿元,同比增长9.2%,超过全省GDP增速2个百分点。但与发达省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从体量看,去年江苏GDP与广东仅相差约4千亿元,而海洋生产总值比广东差了约1.1万亿元,仅为广东的40%。从占比看,江苏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为8.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位次看,在11个沿海省份中,江苏海洋生产总值列第六位,与“走在前列”的定位、经济规模全国第二的地位很不相称。江苏海洋经济具有很大提升空间,是全省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
从海洋产业结构来看,江苏有自身特色。近年来,江苏稳步推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形成了不少特色和亮点。一方面,海洋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总体上位居全国前列,产量约占全国的1/3、世界的1/10。海洋风电产业发展迅猛,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年发电量均居全国第一。另一方面,传统产业持续优化。船舶工业造船完工量、新船承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持续位居全国第一。海洋交通运输能力明显提升,亿吨大港数量和港口货物吞吐量双双稳居全国第一。江苏海洋产业的突出短板是仍未能形成“三二一”现代产业结构,三次产业比为6.4∶48.9∶44.7,海洋服务业占不到5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海洋科技创新来看,江苏有发展潜力。江苏科研与技术研发机构数量居全国前列,高校机构数和学科数分列全国第一和第二,6所高校设有海洋学院,海洋博士点和硕士点数量均位居沿海省份第四位,海洋科研和海洋教育有一定的基础。但是,江苏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级海洋科研院所,还没有综合性的海洋大学,海洋科研机构数在沿海省份中列第10位,海洋研究与开发人员数量在沿海省份中列第7位,海洋科研力量总体不强,海洋科教资源亟待整合和提高。
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既要科学规划,更要务实推进。
大力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当前,海洋经济正处于版图深刻重构、新旧动能转换的阶段,机遇和挑战并存。针对海洋新兴产业规模不大的问题,江苏应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在形成海洋重大先进生产力布局上实现新突破,努力打造全国海洋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提高海洋工程装备总装集成能力,积极打造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的完整产业链条,加快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积极提升海水淡化成套装备产业化水平,尽快构建创新引领、富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加快提高海洋科技创新水平。科技创新是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第一动力,应强化海洋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瞄准海洋科技前沿领域和一流水平,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培育涉海创新型企业集群,高水平建设一批海洋重点技术创新平台,培育一批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打造一批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努力建设全国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高地。
强化海洋经济发展的要素支撑。聚焦海洋强省建设目标,应集聚资源要素推动现代海洋经济发展。强化财税政策支持,优化财政资金引导机制,健全投融资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运用市场化、企业化运作方式,加大海洋产业发展支持力度。重点实施一批引领功能强、推动作用大的涉海项目,对重大项目库内涉海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国家专项资金,优先安排省级资金补助,优先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或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创新招商模式,坚持引资与引智、引技相结合,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核心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大力发展涉海金融、现代航运服务、涉海法律、海洋文化、海事仲裁等附加值较高的海洋服务业,培育壮大海洋旅游新业态,提升海洋服务业比重。
加大对海洋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力度。海洋经济产业门类多、涉及部门广,应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强化对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实施等的指导协调。把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作为实施“1+3”功能布局、“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构建现代经济体系等战略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完善相关规划,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有机衔接,实现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作者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