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示范城市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864”改革加速推进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是今年改革任务的“重头戏”,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先手棋”。8月7日召开的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暨“放管服”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上,南京正式向社会亮出“864”改革目标,将实现工程项目审批“受理前服务最优、受理后时间最短、审批后监管到位”,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示范城市。记者了解到,目前,各项改革举措正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按时推进,改革成效位居全国16个试点省市前列。9月18日,住建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督导组对我市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改革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
由于审批程序多、审批主体多、审批时间长,工程建设项目一直是行政审批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作为全国16个试点地区之一,我市率先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此次推出的“864”改革目标,即:到2018年底前,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外,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到办理产权登记,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办理产权登记,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办理产权登记,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并完善改革工作推进机制。每周二在市政务办主持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会”,每周五由市建委主持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周例会”,专题研究相关工作,保障改革有序推进。
据悉,本次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第一、第二阶段由市规划局牵头,第三、第四阶段由市建委牵头,要求实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经过多个部门反复研究和协调,各阶段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工作流程、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期限、附带收费项目以及申请表格示范文本已分类梳理完毕,各阶段审批规则和一张表单已基本形成。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已完成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正在推进管理系统搭建和优化。《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流程图》已经印发并上网公开,明确了各类项目的审批流程、审批部门、审批要件和审批时限。
除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以外,“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业务协同平台的推进优化也在同步进行中。其中,“一张蓝图”以经济发展、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四规为基础,形成集交通市政、园林水利、公共服务以及文化保护等20项专项规划30余个图层为补充的全新电子蓝图,为项目超前提供“空间协同”精准服务,变被动协调为主动服务,解决了项目决策难、落地难的现实问题。“多规合一”平台建立线上审批服务协同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建设条件要求,在现有空间协同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协同功能,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
在优化审批环节上,目前已经印发《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涉及审批事项清单》,取消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备案、人防设计审查批准、抗震设计审查许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证明等事项,大幅减少了审批要件材料的数量。同一要件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即可在各审批环节共享。
除了取消的,一批审批事项也进行了合并。自8月1日起,我市已将消防审核、人防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实现联合审图,数字化审图工作已经开始实施。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局、市建委制定了《全市工业项目土地带方案出让工作实施意见》,对带方案出让项目不再审查设计方案,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实施。
据介绍,接下来,我市将研究出台加强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联通,加大对审批中介和市政公用企业的服务监管力度。同时,尽快制定公布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黑名单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继续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服务窗口。
本报记者 毛庆 本报通讯员 刘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