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是江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地区,是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和难点。目前,苏北各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优先进城、鼓励进镇、积极集中的措施,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的住房环境,稳步推进苏北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合理选址、优化规模。相对集中居住的首要问题是合理选址。根据农村自然环境、地缘文化、行政区划、通勤半径、区域产业空间布局等特点,结合村庄现状、农民建房现状和潜在需求、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现状等因素进行选址,主要存在四种类型:中心村相对集中居住,有利于耕地成片连片开发、土地整理和农业现代化生产,有利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方便耕种出行和满足农业生产要求;城镇周边农村相对集中居住,有利于延续城镇空间的整体布局和城镇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利用;产业园区周边农村相对集中居住,结合产业支撑,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后的就业问题,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传统村落相对集中居住,充分利用现有特色传统村落,以乡村旅游产业为纽带,弱化“三农”问题,带动周边农村进行相对集中居住和共同致富。
合理规模的相对集中居住既能满足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要求,又能符合乡村田园空间肌理特色,体现乡村人居环境景观。农村相对集中居住的规模选择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城镇周边相对集中居住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50-60平方米,以多层住宅为主,建议人口规模在5000人以下;村庄相对集中居住区,结合耕作和服务设施半径,建议人口规模在2000-3000 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 90平方米左右,结合地形水系,住宅以自由式布局为主。
优培产业、富民兴农。苏北地处大平原,农村居住较为分散,在苏北推进农村集中居住有利于土地规模化流转,实行产业化经营。在推进相对集中居住过程中,要根据农村地区实际情况,依托当地的自然、生态以及民族文化优势,深挖农村物产和乡土文化等资源,发展果品采摘、农耕体验、民俗体验等产业项目,加强乡村主导产业培育和发展。以相关产业园建设为依托,招引劳动密集型企业入驻,发展现代化规模农业,促进农业深加工发展,延长产业链。结合全域旅游,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吸引大批年轻人返乡创业,让村民在家门口就业,推动集中居住地产业集聚发展、融合发展,确保群众充分就业。各个村镇要始终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放在首位。集中居住加快了土地规模化流转,土地流转后的村民收入从原来的土地种植单一收入来源变为多元化收入来源,包括土地租金、入股分红、上班工资收入等。集中居住后复垦出来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可以获得一笔相当可观的土地复垦费。在保证耕地面积不减的前提下,腾挪出的土地按照“增减挂钩”可转为城市建设用地,若用于区域统筹范围内的土地置换,还可以获得数额更大的置换费,保证集中居住投入的可持续性。
传承文化、打造特色。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在改善村民生活的同时也促进了乡风文明建设。依托农村现有的自然资源,融合具有历史底蕴的文化古迹,重视近现代建筑和人文精神的挖掘,保护、保留具有传统风貌的农宅,加强村史馆建设,详细介绍当地历史名人、重大事件、传统农具等。新建相对集中居住区必须尊重地方风俗习惯,结合村庄外围山水自然因素,充分保留苏北村居特色,保留苏北乡村的风土人情,突出历史和文化元素,重现村庄原有的风貌、文脉与空间肌理,体现地方和农村丰富的特色文化内涵。
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农村推进集中居住既改善了农村居住条件,又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要以特色小镇和“田园乡村”为依托,积极实施“一村一品”产业策略,坚持“+生态”“生态+”战略,积极导入绿色新兴产业。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强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实现住房、饮用水和交通等基本人居环境的改善。建设有序布局、相对集中和错落有致,充分融合地域自然人文风貌的“田园乡村”居住区,引导分散的农村积极走向相对集中居住,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
(作者单位:苏北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