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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近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5000元一瓶的“诺科飞”是淮安患儿凡凡的救命药,已被政府纳入医保。但是,医院里却没有这种药。对此,医保中心主任坦言,一些已归入医保的药品在医院买不到,这是个“奇怪而普遍的现象”,原因也不复杂:“这类药品用的患者人群较少,药价昂贵,一旦医院将此类药品采购回来,又涉及储藏、有效期等问题。”
言下之意其实很清晰:对于医院来讲,采购、储藏这种罕见病的药在经济上不合算。如果承认医院是一个经济实体,那么你不得不承认没法批评他们什么。但是,总觉得有点“怪怪的”:难道小凡凡这样的患者,应该享受的医保福利就这样落空了吗?
医保问题是世界性难题。应该说,我国政府这方面的举措和体现出来的决心是肉眼可见的,比如最近几年频出的“药品降价令”,比如每年都进行的医保药品目录扩容。那么,这些好政策为什么往往在基层被消解,给人“降价没感觉”“降价买不到”的印象呢?买不到的医保药,“奇怪”在哪里?又为什么“普遍”呢?
这是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之间的错位空间造成的。药品是非常特殊的商品,具有强烈的社会民生属性,是不能单纯用商业价值评估的。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政策的单边突击效果肯定不理想。比如被政令降价的药医院可以不开方、药店可以不上柜,更有企业拿出换个药名继续提价的招数。而纳入医保的药品一旦没有利润空间,也很快会被“雪藏”。只要政策的执行主体是药企、药商和营利性医院这样以成本核算、利润赚取为核心的经济实体,这个问题就没法避免。也就是说,把解决具有强烈社会属性的医保药品问题交付给“经济利润第一”的主体去执行,是所托非人。
我们可以拿同样民生属性强烈的住房问题来类比说明一下这个道理。以前某开发商信口开河过一句“名言”,“我是一个商人,我不应该考虑穷人”,这句话很不中听,但却指出了实际的问题:作为一个商人,任志强的目的是赚钱而不是救济穷人。他试图影响的是“房地产政策”,而不是“住房政策”。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经济政策,后者是社会政策。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是迥然不同的:经济政策调节的是“赚钱机会”,而社会政策则必须考虑普通人的生活底线,承载着社会公正。房地产政策对开发商来讲只影响报表,住房政策才是真正的“居者有其屋”承载者。
求医问药是老百姓基本的生存需求,医疗政策最终应该是一个非常综合化的社会政策。以赚钱为目的经济实体只会关心增加或者减少自己赚钱机会的经济政策,而对普济众生的社会政策天然缺乏兴趣,所以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承担社会公平的责任。这个时候,就必须由公益属性的主体来出手,这其中政府的责任是最重的。
政府应该认识到这是一个综合工程,仅仅用经济政策去对付远远不够。各种各样互相配合、彼此呼应、形成系统的社会政策必须唱起主角。我们可以看到,从基础医疗重举公益大旗开始,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一直在进行有益而有效的探索。最近的医保扩容、进口药品降关税、政府与药企谈判,以及与国际药企在知识产权上进行的大力度博弈等等一系列综合政策上的努力,都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在医疗政策顶层设计水平上的进步,这种进步还有巨大的空间。就淮安的这个例子来看,政府要做的就是利用对资源调拨的权力加强公益补贴力度,逐渐降低医院的营利属性,最终引导医院不再以“成本利润核算”为唯一考核办法,以各种方式鼓励医院以民众的药物需求为目的,多储备罕见病的特效药,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自己赚钱”的公益价值取向确保医保目录药品不断供。
医药问题远非商品单个领域的事,而是一个系统的社会治理课题。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拿准了源头,认清并填补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的错位空间,并由此拿出科学的综合性治理政策,就能逐渐产生大家所期望的效果。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