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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城市表示“租房可落户” 你还买房吗?

来源:央广网   2017-08-02 16:22:00

  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租购同权成为了本周最热新闻关键词之一。此后,有媒体梳理,本轮户籍制度改革以来,许多城市已经表示,租房也可落户。租购同权,到底能做到怎样的程度;如果同权,你选择买还是租呢?

  上周,广州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虽然相关细则八月底才会出台,但带来的讨论持续一周热度不减,且热议的范围,蔓延到许多城市。一位郑州市民表示,希望郑州也可以出台这样的政策,“那肯定好呀,这个学校周边的房价都两万多一平,房子还可旧可破,特别希望郑州也实行这种政策。”

  随后,有新闻报道称,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一时间,“租购同权”将立法的消息满天飞。但事实上,仔细阅读可以发现,立法是明确权利义务,同等待遇是逐步努力实现的目标。所谓立法“同权”,只是又一次的断章取义。不过相关新闻的热度,反映了人们对于租赁市场的关注与期待,换句话说,是过去与户籍捆绑在一起的优质公共资源的期待。

  同样,从2014年开始已经陆续有城市表示的租房可落户,借着本轮话题又热了起来,原因也正是在于过去户籍与公共资源划等号的逻辑。然而,公共资源的稀缺性短时间内难以改变,这就意味着租购同权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等待公共资源的均衡和补足。事实上,即使没有当地户口和自有住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原来也不是真空,只不过在就近入学的排位上靠后,难以获得优质公共资源。

  此外,有业主表示,即使租购同权时代真的到来,考虑到今后稀缺公共资源可能有的“排他性”条件,如优质有的学区规定几年才能产生一个学位,以及现阶段的租售比,自己觉得不公平。合肥张女士表示:“如果花几百块,跟花几百万或几十万的钱,但是我得到的东西是一样的,结果都一样我觉得是对业主不公平的一件事。”

  虽然立法租购同权的说法不准确,但住建部等部门近日的确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提出要继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今年以来,促进建立租赁市场发展长效机制接连出台,多地表示将增加租赁用途的土地供给。张大伟表示,租赁市场供给的加强,应当更加倚重这种增加机构供给的方式,而非急于让个人出租者让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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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