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放宽落户政策 满足条件的租房者亦可落户
央广网无锡7月28日消息(记者景明 无锡台张振杰)记者从江苏省无锡市政府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无锡对现行的市外户籍迁移政策进行了调整放宽,取消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修改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
根据修改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我市现行规定中依据投资、纳税的金额和年限不同设定的落户条件将全部取消,同时取消购房面积达60平方以上准予落户的政策,只要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不论住宅面积大小均可落户。 无锡市公安局副局长缪小展:
“修改后的《规定》明确对市外户口迁移申请人在无锡市有建筑面积54平方米以上所有权住宅的,同时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一年的;申请人在本市有建筑面积54平方米以下所有权住宅,同时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二年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合法稳定住所指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住宅房及经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居民之间签订的未经过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不能作为落户条件;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以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认定,不同的落户群体需要缴纳的年限在1到5年不等,并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情况认定其连续居住年限。无锡此次户口准入政策还增设了在本市租赁房屋居住的人员落户通道,确保已长期在无锡生活、工作的外地群众举家落户需求。无锡市公安局副局长缪小展:
“凡在我市租住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宅,同时具备参加我市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五年(宜兴为均满三年)条件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另外,无锡市还进一步放宽重点人群落户条件,对中央要求全面放开放宽的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市外已安置的转业、退伍军人等重点落户群体,增设落户途径、放宽落户条件。无锡市公安局副局长缪小展:
“对上述重点落户群体不设定合法稳定住所的具体条件,可按实际情况将户口落在自有住宅、租赁住宅、单位集体户和社区家庭户中。”
进一步放宽投靠落户年龄限制,对父母投靠子女和原籍无锡退休回锡落户的,由原夫妻双方均满退休年龄放宽为只要一方超过退休年龄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