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鸡大学”为什么会有市场?
高考结束了,考生们很快就要开始填报志愿,一些“野鸡大学”也要开始新一轮的作祟。媒体把“上大学网”从2013年到2016年曝光的5批共381所“虚假院校”名单集纳在了一起,提醒考生别上当(6月12日澎湃新闻)。
我不知道每年究竟有多少考生上了“野鸡大学”的当。但是所谓“上当”,一般是因为不知情而误入。实际上,“野鸡大学”是不难分辨的——比如“中国邮电大学”“长江科技学院”,上网一搜即知其不正规,因此那些选择了“野鸡大学”的考生,应该不算上当,更准确的说法是愿打愿挨。要不然,全国300多所(亦说400多所)“野鸡大学”怎么可能生生不息。
从这个角度说,“野鸡大学”有一定市场,而有市场是因为有生源,有生源是因为总有一些考不上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校而又想上大学的考生心甘情愿自投罗网。
那么,“野鸡大学”“自主招生”就是合理的咯?当然不能这样理解。但正所谓“存在即合理”,尽管这个“合理”跟一般人心目中的合理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故教育部每年都要公布国家认可的普通高校名单,却并不专门公布一个“野鸡大学”名录。
一则教育部不可能掌握“野鸡大学”的完整名单,二则那些“野鸡大学”并非全是非法办学,它们多为民办学校,或者说属于“社会力量办学”,手中握有工商及人力资源部门的登记或备案手续。就此而言,“野鸡大学”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它并不必然意味着虚假办学——虽然其中不少学校确实存在虚假办学的情况。
“野鸡大学”不是中国的专利,甚至连“野鸡大学”这个说法也是舶来品。中国据说有三四百所“野鸡大学”,但是英美却各自拥有数千所,有些还很知名,譬如美国的“加州大学”“华盛顿联邦大学”等等。美国有不少“野鸡大学”几乎是专门为中国“留学生”发文凭的。大家知道,著名的打工皇帝唐骏先生,就是在美国一所著名的“野鸡大学”——“西太平洋大学”拿到的博士学位。
我这样说,并不是要表明“野鸡大学”就一点问题都没有了。未在相关部门正式登记或者备案的教育机构,肯定是非法的,不能允许它们招生,必须关闭之;有正规办学手续,但各种教学软硬件设施都不达标,也必须责成它们整改完善,达标后再招生办学;有正规办学手续和基本办学条件,但违法滥发文凭者,也必须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至于那些弄虚作假、欺骗考生、违规收费的“野鸡大学”,则更应该予以严厉打击,取消或暂停它们的办学、招生资格,甚至予以注销关闭。
而教育部门、大专院校、新闻单位,乃至社会各界,都有责任或义务帮助考生及其家长正确分辨“野鸡大学”,了解相关政策,避免上当受骗或短视、冲动、盲从。只要全社会都负起责任来,就一定能将“野鸡大学”有可能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