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亭湖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10月21日上午,亭湖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亭湖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区政府办、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镇、各街道、新洋经济区、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相关负责人,恒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及服务综合体相关成员单位、区部分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超市、农村集体聚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单位集体学习了盐城市食安办、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和盐城市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的《盐城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示范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观看了《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视频,恒泰保险经纪公司就综合服务体团队相关情况和大家作了介绍。
亭湖区政府办副主任罗贤鹏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要精细分类实施,强化密切配合;要提高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要提高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共治。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防御食品安全风险积极作用的认识,使责任保险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守住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副局长黄巍巍主持会议。会议明确,我区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支持、稳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责任保险与食品安全工作紧密结合的良性互动、激励约束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