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工作,涟水县人社局与财政局积极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有效帮助部分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就业难问题,缓解保就业压力。2020年一季度,共为3家开发公益性岗位单位,发放岗位补贴资金21万余元;3家单位共安置的44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其中低收入农户11人,残疾13人,“4050”19人,退役军人1人。这一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对保就业工作的促进作用。
公益性岗位是用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惠民工程,主要是限定在政府投资开发符合公共利益、满足社会需求的公益性管理、公益性事业和公益性服务岗位,主要用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相关岗位包括:政府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如交通协管、城管协管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编以外的工勤服务岗位,如门卫、保洁等;政府补贴、社会筹资开发的公益性服务岗位,如保安、保洁、保绿等服务岗位。
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涟水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县人社、财政对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按季拨付,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我县目前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补贴享受时间自认定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同时在享受岗位补贴时间内,按规定,对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