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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发布“双11”网络专项监测结果 这三类问题被查处
2021-11-23 09:34: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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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胡阳 柏玮娜 记者 邱凌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11”网络专项监测结果。本次共监测4个电子商务平台、207个网店、34个自建网站、11个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发现三类问题。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调查处理,同时结合日常监测,加大“双12”、元旦等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监测力度,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坚决向违法行为亮剑,着力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切实推动全市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题1

未公示相关证照信息

本次监测中,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自建网站经营者某商贸有限公司未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淘宝网店“千调佰味调料商行”“兵哥阿龙农家卤菜园”及京东网店“健乐保健品专营店”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问题2

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次监测发现,3家电子商务经营者涉嫌存在虚假宣传、好评返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淘宝网店“雅洁纸碗纸杯企业店”在商品展示区明确标注好评返现的方式及金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抖音、微信等多种渠道营造“已售罄”等供不应求的假象;京东网店“九仙酒类专营店”宣称“评价有礼·立享福利”。

问题3

格式条款内容不合规

淘宝网店“雅洁纸碗纸杯企业店”在商品展示区标注“不接受随意中差评”;淘宝网店“扬州天使兰兰韩国食品”在产品页标注“因买家自身原因退货退款的商品,需要承担卖家发出的双倍邮费,否则概不退款”;淘宝网店“飞扬味业”在产品页标注“本店拒绝中差评”。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其中第六项:不得作出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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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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