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不以看病为目的核酸检测 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
2021-02-08 10:27:00  来源:扬州网  
1
听新闻

扬州网讯(通讯员 扬医保 记者 张庆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联控工作部署和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检测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发出《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取门诊诊察费政策的通知》,自2月7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新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和企业复工复产等不以疾病诊断为目的的核酸检测,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

标签:核酸;检测;门诊;诊察;看病
责编:张慰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