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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单3年欠下近5万 这些餐费该由谁买单?
2020-11-20 14:49: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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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消费可以签单,这是一般的行业规则,但这需要消费者的诚信作为保障。对于市民而言,在消费单上潇洒签名,却很有可能遭遇法律风险。日前,邗江法院审理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2012年末至2015年末,市区某公司职员朱先生在酒店的消费单上签单消费近5万元。自2018年开始,酒店工作人员不断向其催讨餐费。朱先生虽认账,但未说明是个人欠账还是单位欠账,同时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脱还款。为追讨欠款,这家酒店将朱先生告上了法庭。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3年时间潇洒签单

欠下近5万元餐费

朱先生是我市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之一。上世纪90年代,这家公司与我市某酒店有经济往来,因为酒店欠这家公司货款,遂由该公司在酒店处消费抵债。

按照工作流程,该公司在这家酒店处消费,朱先生和另一名负责人签字,签单积累到一定数目后,由酒店将签单交至该公司审查。“我们公司如对签单认可,则向酒店出具认可的证明,酒店收到证明后由财务人员记账冲抵货款。”朱先生介绍,大约在2010年后,酒店欠公司的货款就冲抵完毕了。

从那以后,朱先生无论是亲自去酒店消费,亦或是同事、朋友在此吃饭,依然采取签单记账的方式。经过酒店方面统计,从2012年末至2015年末,朱先生共签单消费41张,合计4.8万余元。

随着公司倒闭,朱先生离开了这家单位。直到2018年时,朱先生接到了酒店方面打来的电话。“你之前在我们酒店签单消费的账单还未结清,有4万多元。”对方打电话来明显是讨要餐费,朱先生辩解说:“那些都是公司授权我签单的,我是代表公司签字的,是职务行为,当时你们也是默认的。”

该由谁来买单?

法院这样判决

然而,酒店方面并不认可朱先生的说法。为追讨餐费,酒店方面继续派人与朱先生商量还款事宜。直到2018年8月一次通话中,朱先生承认了这些消费单,但他并未说明究竟是个人欠账还是单位欠账。朱先生说,“我工作不稳定,目前经济困难,暂时无力偿还。”

提醒

签单消费风险不少 餐饮企业和消费者都应明示

“这起案件对于消费者和餐饮企业来说,都有警示意义。”该案的主审法官表示,消费者和各类餐饮企业都应充分意识到签单消费存在的风险。“签单时双方若规范翔实地进行约定,可避免吃‘霸王餐’的现象,对于保障当事人权益也有积极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给予企业签单赊账消费,固然是竞争激烈的酒店业的一种揽客手段,方便快捷的同时,酒店方面也要注意防范风险。“关键是,交易双方在签单时要明示,防止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法官表示。

法官提醒,酒店需要审核签单人是否有单位授权,签单时要建议对方签署单位名,同时标明消费事由,签单后要及时对账催收并开具相应的发票。而消费单位则要规范签单行为,签单者在消费单上要注明公司行为,在签单时要仔细核对,有异议应及时沟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通讯员 方满华 记者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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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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