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13日扬州讯 近日,扬州海事召开辖区船舶岸电使用推进会,全力打造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长江扬州辖区相关码头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扬州海事局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贯,并传达了上级关于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有关要求。扬州港口污泥(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作为代表分享了岸电使用方面的成功经验并做了表态发言。扬州海事局王凯丽政委要求各码头单位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专人负责;要制定方案,不断优化实施,强化岸电服务;要推动一批常靠船舶的岸电使用改造,推动建立一批岸电使用示范船舶,发挥示范效应;要明确目标,各码头要倒排任务完成时间表,尽快实现岸电设施配备率100%目标,全力提升岸电使用率和使用量。
据了解。扬州海事将继续保持与码头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解决岸电使用过程中船岸双方遇到的难题,提升辖区岸电覆盖率和使用率。(扬海轩 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