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近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扬州监管分局四部门联合转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开设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的通知》,在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设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自2月20日起运营6个月。
据悉,绿色通道专设重点保障企业板块,实行名单制管理,服务对象为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规定的我省范围内国家级、省级重点保障企业。
对我省国家级重点保障企业,参与金融机构应全力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发放的政策性贷款利率不得超过政策上限。对省级重点保障企业(国家级名单外对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等企业),参与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发放的贷款(含贴现)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根据各参与银行实际支持情况优先提供再贷款再贴现支持。
此外,绿色通道专设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板块,服务对象为全省范围内普惠口径小微企业,支持银行机构通过绿色通道开展服务对接。绿色通道将直接对接各有关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转贷服务公司(基金)等金融从业机构,为我省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将享受到延长企业融资期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利好。绿色通道内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含无还本续贷)原则上应在参与银行上年同类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基础上降低50个基点,其中贷款利率至少降30个基点。
《通知》明确,各参与银行应优先通过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等模式满足小微企业到期信贷需求。各地转贷服务公司(基金)应积极满足绿色通道内小微企业转贷需求。对绿色通道内转贷服务公司开展的转贷业务,各参与银行应承诺全力支持。
同时,省财政设立应对疫情防控专项风险代偿资金池,对绿色通道内发放的普惠型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在监管规定的风险容忍范围内,按贷款损失提供不高于30%的风险代偿;对绿色通道内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记者 金鑫 张玉菁 王珂